生態工程之見解

國立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學系教授 林信輝

  筆者早年以研究水土保持植生工程技術為主,近幾年有幸參與生態工程及環境復育之研究,最近有關報導對生態工程之見解,茲提出幾點個人之看法:

一、生態工程的旨意被曲解

  台灣地區早期稱之為自然工法,之後改稱自然生態工法,及至目前普遍使用生態工程或永續公共工程之名稱,係源於早期自然環境過度破壞以及治理工程核心價值之關懷,基於城鄉發展與生態平衡需求,衍生對週遭自然環境傷害最低的工程方法考量,並非僅僅是『去水泥化』而已。在特別需承受水力作用之地區,該使用鋼筋混凝土補強或有保全對象之點狀區域,仍以構造物安全為主要考量。生態工法之治理應依不同尺度、不同區域特性進行規劃設計,特別在中尺度景觀生態或棲地廊道層面之考量時,應善加利用。惟目前討論與爭議的地點大多屬小尺度點狀構造物之破壞問題,易曲解生態工法原本良善的旨意。

二、生態工程技術領域仍待開發

  自1991年起開始推行生態工程,在政府機關方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多項生態工程計畫,內容包含野溪棲地改善、魚道設計、農村景觀植被、滯洪池與土石流災區生態工程設計、參考圖說資料建置等項目;林務局亦委託進行林道生態工法、林班地魚道與木構造物之研發;經濟部水利署進行非規格化堤防與易淹水地區整治技術之研發;交通部公路總局進行景觀與生態廊道設計與道路應用案例評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生態工程博覽會、國際研討會與公共工程金質獎(首次增列生態工程類)選拔,獎勵優良生態工程之執行單位與相關人員,提高政府部門與民間參與之熱忱。學術團體方面,許多關於環境生態指標、生物指標及環境綜合指數之研究陸續進行研討會與論文之期刊發表,可提供生態工程改善前後環境品質改變之量化數據。

  生態工程之推行至今,有成功也有失敗之案例,失敗案例或是工程設計問題、設置地點錯誤、非工程材料使用年限較短?或是整體風險評估差異? 未來仍需要將成功與失敗實例進行探討與改進,進行不同區域環境提出制式化之規範,且對於生態工程設計監造需另建立有一套異於一般土木或傳統工程之標準作業流程,將本土化生態工程資訊整合,以擴大台灣永續公共工程之格局。

三、多給山坡地自然環境一些發展空間及喘息的機會

  不只是生態工程,所有的工程方法都不是萬能的,每一種工程構造物都有它的安定限度及安全係數,遇上了如敏督利、海棠、莫拉克颱風之超大雨量或超乎其原先設計安全係數的自然災害,不管是高規格之岩錨工程、鋼筋混凝土堤岸或者是土石植生堤岸,都有受損或破壞之可能。而每次一有工程遭受破壞或災害發生,即有人直斷規劃設計錯誤,以及建議提高設計規格、強化構造物之標準,但這是否又是另一個問題之開始,如此惡性循環?目前仍屬過度開發的台灣山坡地,應該給予多一點喘息的機會,在環境敏感地帶或可能造成較高風險地區之開發計畫,應給予較長時間調查評估與謹慎規劃,讓人們與自然生態環境資源都能互利共存,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