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台北市立石牌國中八年級 吳其恩

人人生而不平等,有些人一出生就家財萬貫,有些人則窮的沒飯吃,為了達到人的基本權利平等這個理想,才有了人權。 人權,是人被賦予的一種權利,他人不可侵犯,而且,它也不因其他因素而與他人有所差異,但這只是外在上的平等,唯有心理上的平等,才算真正落實人權。 美國的林肯總統,終生未了落實黑人的人權而努力,因而爆發南北戰爭,以致現今的美國,黑人和白人可以平起平坐,但是,一定要發生像南北戰爭一樣的血腥衝突,才能消除種族的界線、落實人權嗎? 我想是不用的,「唯有心理上的平等,才算真正落實人權」,人類是有智慧的生物,不一定要「痛過,才會記得」,我們可以「攻心為上」,經由宣導、演講…等方式,使他們接受平等人權的理念。 其實,人權可以在生活中落實,只要大家互相尊重、不侵犯他人,落實人權其實很簡單,最重要的是,落實人權不是用說的,是要用身體去力行,「天下事有難易乎?為之,則難者亦易矣」大家一起?理想人權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