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台灣的運輸環境談人權與尊重

國立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 學生 劉信宏 

  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內私人運具的持有數不斷增加,除了帶來交通擁擠的問題更產生空氣汙染與噪音等環境的惡化。現有的運輸設施已不足以因應快速成長的運輸需求。以高雄市機車數量為例,高雄市平均每百人有77輛機車,密度之高居世界之冠。就每人平均排碳量(噸 /人.年)而言,台灣為12,是全球平均(3.9)的4倍多,高雄的數值為34.7(資料來源:The Climate Group),如此驚人的數字讓我們不得不去省思交通所衍生的外部效益對環境之影響。尤其在提倡節能減碳、綠色環保的時代,節能減碳不應該只是一句口號,而是政府落實交通減量與相關政策推行以及民眾對於減碳的運輸行為認知。

  一般運輸系統包含人、車、路三個層面,即駕駛人、車輛與道路環境。根據交通部98年統計資料,交通事故及肇事件數共計18,880件,其中A1事故占2,016件,A2事故占17,864件,平均每一萬輛機動車輛即發生85.19件,此項比例不但沒有減少還逐年增加。道路實體環境與車輛安全設備都可透過科技的進步獲得改善,例如駕駛員監視預警系統、車輛間距預警系統、先進車輛控制與路徑導引等輔助駕駛系統。國家也陸續推動智慧型運輸系統(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 ITS)九大服務領域,包含先進交通控制、先進旅行者資訊等。這些高科技的技術與設備不僅提供更方便舒適的運輸環境,也提升運輸安全降低事故發生率。

  但事故發生的最根本原因在於人,也就是駕駛者行為。駕駛人的心理因素是難以衡量的,其行為受到許多內外在因素影響例如酒精、情緒起伏等。許多駕駛人扭曲的價值觀造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行為的發生,包含闖紅燈、搶黃、未二段左轉、紅燈右轉、超速、違規停車甚至逆向行駛等。這些都回歸到最根本的尊重問題,也就是不尊重他人的路權(right of way)。路權的劃分是讓交通更為順暢,保障每位用路人都有公平使用道路資源的權利。某些人為了貪圖一時的方便而做出違規行為,不僅不尊重他人的路權更不尊重生命。

  為了落實尊重路權必須政府政策制訂、道路環境改善與駕駛人行為認知這三方緊密的配合才能讓道路安全提升。政府必須制訂嚴謹的法律,強而有力的執行,民眾也需有正確的路權觀念,人人遵守交通規則,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同時,國家也必須持續推動智慧型運輸系統建置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改善道路交通實體環境,如此才能確實降低交通事故。另外,鼓勵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也是重點政策。對交通整體而言可抑制道路需求,減少私人運具以降低交通擁擠。就個人來說不僅節省油料費用甚至減少旅行時間。最重要的環境也因為交通減量,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而舒緩暖化的速度。因此,尊重需從你我做起,尊重環境讓我們下一代有更美麗的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