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課稅心安理得嗎?

黃俊杰

  立委楊瓊瓔在5月13日財政委員會上,播放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在政大演講時,對著台下的學生高唱:「你是我的眼」,要學生當她的眼線幫她看一下,到底有沒有人在逃漏稅?然後向國稅局檢舉,還特別強調有獎金可拿,最高480萬元。質詢財政部長及賦稅署長,鼓勵學生檢舉到底好不好、適不適當?

  本來;協助政府檢舉不法是人民的本份,但是凌忠嫄局長以高額獎金來誘惑在校學生,當她的抓耙仔,此種作法實在有欠妥當,因此該段影片被PO上Youtube之後,引來各界的批評,楊瓊瓔立委就說,這樣的影片放出來我們是很漏氣(台語),而大多數民眾都認為國稅局浮濫開單造成民怨已經夠嚴重了,若再大動作以獎金來誘使年輕的學子,到處檢舉,難保因人性的弱點,檢舉人容易因為獎金或個人恩怨而亂檢舉,不但容易侵犯當事人的人權,更會造成社會不安,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也將蕩然無存。

  以前稅務人員,也有所謂的查稅獎金,而且每一個案件最高可分配到720萬元,從財政部長到承辦人員,人人有獎金可拿,但是因為部份公務員為了能多領一些獎金,而曲解法令、濫行開單或向民眾刁難,造成民怨極深,因此立法院在民國93年通過了「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修正案,將實施了近五十年的稅務人員查稅獎金予以刪除。

  可見一旦有了所謂的查稅或檢舉獎金,在沒有相對的配套措施及完善的教育之下,容易引發許多的弊端,而倒楣的卻是無辜的民眾。台大教授葛克昌曾指出:我國行政訴訟六成以上是稅捐案件,根據司法院的調查統計,行政訴訟案件人民獲得勝訴的比例平均不到1成,最低的一年勝訴率只有1.3%,可見一旦被國稅局開單,就算民眾真的沒有逃漏稅,要想打嬴官司也是難上加難,因為行政法院法官本身稅法素養不足,在審判時多支持稅捐機關的看法,而受到法官支持的稅捐機關更不知其執法已嚴重侵害人權,難怪民間流傳:民不與官鬥,否則最後的下場是「告田了田,告人了人」(台語)。

  記得馬總統在觀看電影「不能沒有你」之後,呼籲公務員以「苦民所苦」的心情,設身處地、將心比心解決民眾問題,並期盼政府思考現行體制能否更體貼、更人性化。但從各級稅捐機關,想盡辦法要從人民身上榨取更多的稅捐,而不管是否合理、合法,人民是否有錢可繳,是否活得下去來看,恐怕一點也不能苦民所苦,而是雪上加霜。

  因此我們期望馬總統在去年簽署及公佈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之後,各級政府機關能夠真正落實執行,保障人權,如此才能讓我國人權邁開大步與國際接軌,達到「人權立國」的目標,真正的解民所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