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物的省思

品碩豐食品行負責人 彭月鐶

  「吃飯皇帝大」由此可見「吃」這檔事權利有多大,大到可以媲美皇帝大。人們對食物的需求進化更是從吃的飽到色香味俱全到近年來推廣的健康膳食,日前台灣營養學會理事長王進崑先生更在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中發表論文中指出「人們在面對不同的時代與改變中的飲食變遷,除了必須擁有知的權力,更已發展為『因飲食而健康』的最新世界公民的飲食人權。」由此可知飲食對人類的影響有多大。但每日賴以溫飽的食物隨著科技的提升、生活方式的改變及商業行為的競爭,它已悄悄的變成人類健康的隱形殺手。

  無所不在的食品添加物

   每日所吃的食物包括三餐、點心、零食等,加工食品就佔大多數,根據調查我們每天吃的加工食品佔總食物的百分之七、八十,而其中為了吸引消費者,食物的色、香、味變化更是要靠「食品添加物」來促成。例如:

=麵包、饅頭、包子要鬆軟好吃會加乳化劑、品質改良劑、膨鬆劑、香料。

=米粉要白又要便宜,原料就會用玉米澱粉,在製作時可能會加漂白劑,又因其沒黏性,故在米粉製程中會加黏稠劑。

=油脂萃取常使用溶劑,為防止油脂氧化可能會加抗氧化劑。

=為了讓油麵、涼麵又Q又防腐,可能會加硼砂。 =為了讓香腸、火腿、臘肉、培根、板鴨能在室溫下存放,不須冷藏,並呈現鮮紅色澤,可能會加保色劑、防腐劑(亞硝酸鹽)。

=魚丸、貢丸要Q有彈性,可能會加結著劑。

=豆類製品(豆漿、豆腐、豆乾、素雞、豆干絲)為了防止在煮漿時泡泡溢出,常會加消泡劑;為了能在室溫下賣一整天不會壞,就要加防腐劑,也可能違法使用殺菌劑雙氧水。

=洋菇、蓮藕、蓮子、百合為了能潔白,就會加漂白劑。

=菜乾(金針乾、高麗菜乾、白木耳、竹笙)、果乾(柿乾、芒果乾、鳳梨乾)為了保持鮮豔的顏色,就會用二氧化硫(漂白劑)燻蒸。

=為了使綠豆芽長得快、根短莖粗、白白胖胖、肥厚多汁,常會加化學賀爾蒙(低濃度的除草劑)。

=蘿蔔乾、酸菜、榨菜、冬菜、越瓜脯,只曬一、兩天,水分還很多,卻不會壞,就要加防腐劑,要脆就要加品質改良劑、結著劑,要吃起來不鹹需加調味劑。

=餅乾類產品要鬆,就要加膨鬆劑、品質改良劑、乳化劑。要香就要加香料,為加工方便所用的油可能是氫化油(含反式脂肪酸,易導致心血管疾病)。

=蜜餞要保持鮮艷欲滴的顏色,就要先漂白,再染色,要能保存就要加防腐劑,要美味就要加人工甘味料(糖精、甜精)。

=飲料中也可能有香料、色素、人工甘味料、品質改良劑,要有濃稠感(如芭樂汁)就要加黏稠劑。

  科技的提升讓我們無所不能,但所謂的「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食品添加物帶給帶我們豐富多元的食品選擇然而不知不覺中也讓許多文明病逐年的爬升或者不知名的病紛紛的浮現。

  食品添加物是什麼?

  廣義來說「食品添加物」在古時候就有了,以前為了保存動物性食物,會用醃、燻、風乾的方法。為了保存植物性食物,會用乾、泡、醃、醬的方法。會用紅花來染蛋,用紅麴來烹調紅色的肉類食物。要香就會用香辛料,新鮮的香辛料有蔥、薑、蒜、香菜等,乾燥的香辛料有五香粉、八角、花椒、桂花、紫蘇等。要鮮味會用香菇、海帶、黃豆芽熬湯。要Q、脆就用人工捶、搗。

  後來發現蔬果中的甜味、色素跟香氣是可以萃取的,於是又以天然物為原料,用人工的方法抽出其中的成分當食品添加物。逐漸地,天然物有限,不夠用了,成本又高,所以漸漸發展出低價、量大的化學合成品,這都是近百年來的事。尤其最近幾十年,隨著化學技術與化學工業的發達,食品添加物的開發更是進展神速,因為功效好,可以讓產品的色、香、味、質感更加吸引消費者,讓生產者的加工更方便,成本更降低,使得食品添加物的使用幾乎可用「氾濫」兩字來形容。

  所以為了方便管理,政府特別定義食品添加物,並依功能分成十七類(已有五百多種品目,並逐年增加中),訂定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以正面表列(positive list system)的方式積極管制,凡是表上沒列的均不准使用。對其品質純度制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納入食品衛生法中管理之。

  吃的安全你我有責任

  加工食品不是不好有其必要性,利用食品加工可以將盛產的農產品加工保存,可以發展出多元化的產品(譬如黃豆可以製成豆漿、豆腐、醬油……),可以增加原料的再利用(例如以蘆筍皮做蘆筍汁);然而商業行為當中難免「利」字抬頭,不肖業者為貪圖方便及謀求利益於是過度或不當的使用添加物,消費者也會因為選擇價格便宜或不正確的消費習慣(如不明來路、外觀要白要鮮美等)而影響消費選擇,惡性循環造成近年來國人慢性病逐年爬升的結果。所以要如何讓食物不只是熱量的來源還可以是幫助調理身體的保健食補,就要靠每一個你我一起來把關促成。

  食品衛生管理法有明文的規定「食品添加物」的使用範圍及使用量,但綜觀時下每年的抽驗案件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罰不勝罰。被抽驗不法的廠商衛生單位會有限期改善的時間表;但殊不知明年又是同一家廠商同一產品時衛生單位又會如何看待此現象,又是照法規來限期改善嗎?往往都是要吃到出人命了才會全國上下一起重視(如毒奶的三聚氰胺、碎菜脯的甲醛、肉毒桿菌),如果不重罰貨徹底的改進方案一直重複的動作只是讓不肖商人養成投機的心態,每年賺進的利潤與每年被抽驗不合格的罰款三萬~五萬相較當然是划得來啊!此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沒有道德心的廠商為了避免衛生單位市面銷售產品的稽查另闢通路更是將產品低價搶標轉入機關單位(如監獄、國防部、學校、醫院)。總之罰不勝罰抓不完的,因此政府單位、製造商及消費者應思考建構成黃金三角共同打擊不法才能杜絕不法食品流通,也唯有喚醒良知與尊重才能讓「食物」回歸本質---提供熱量與飽食並延續生命不再只是謀取利益的工具而已。

參考: (http://voicefriend.blisswisdom.org/HealthyFood/web/new_page_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