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路

家那大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紹華

  從事不動產業到今天已經超過二十年,對於不動產經紀人二十年前與今日相較隨著健全法規已大不相同 : 房屋仲介業有「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房屋興建業者也有多項測定標準,如海沙屋的無氯離子檢測,鋼筋的無幅射檢測,污水處理槽及綠建築標章等,另外山坡地開發的水土保持及環境影響評估等還有針對交易人的「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及居住人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隨著法規的日益健全,老百姓在住的方面有了規範,交易上也得到某些程度的保障。

  我們由上述得知這麼多的法規條例幾乎都在保護與規範老百姓的權利義務 , 而政府呢﹖舉例而言根據新的都市計劃法施行要點政府公辦重劃或區段徵收後土地依照規劃的區域編訂為住宅區、商業區等而土地所有人或建築開發單位於興建設計時必須依道路寬度或都市計劃書規定臨退縮 3.5 公尺至十多公尺不等始可興建,其目的在於留設人行步道或行道樹 , 其立意良善 , 相對問題也出現了,因每宗基地大小不同,興建產品不同,建造時間不同,因此容易導致建築商自設的人行步道高高低低,加上鋪設材料設計不同,人行步道不小心就會變成人行步倒,騎樓亦然 , 行的權利得人人自衛,這還能談什麼無障礙空間呢﹖另外行道樹也沒有統一樹材規格及樹坑做法,其實這個問題要改善很簡單,只要重劃區的公共工程在施工計劃中增編人行道及行道樹的工程,由政府把道路排水溝、污水排流、電信光纖、瓦斯、電力、自來水、有線電視、行道樹統一、人行道鋪面材料等齊備,那麼就健全完整了 。 目前多數的都市計劃重劃區並未將天然氣、第四台、行道樹及人行道納入重劃工程項目,這也導致我們的柏油馬路經常挖鋪,影響用路人的權益甚重,偶有事故發生徒增遺憾,試問行政機關的舉手之勞可以造福千萬生靈值得深思 。

  老舊眷村是過去時代留下來的產物,因為人口集中自然形成一個市集聚落,隨著「國防部眷村重建小組」的推動改建 , 許多老舊眷村已然走入歷史,變成了一幢幢的國民住宅,這是一項德政,同時也顯示行政系統的效率,不過也有部份的眷村在剷平之後 , 其大片土地直接依據現行都市計劃的街廓分批分筆出售,該土地的所有權原屬國防部,於售出後其開發規範就得依據當地縣市政府的都市計劃管理,這是當然要遵守的法規,也適得其所 , 但是問題來了,通常都市計畫在完成細部計劃發佈實施前會把道路、水溝等公共工程完成,但是公共工程施工單位 , 卻把眷村這塊大片土地跳開未做 ( 也許是地上物未拆遷 ) ,而眷村遺留下來的大片土地由國防部賣了土地把錢拿走了,公共工程全部沒有做 , 卻丟給承買土地的民間開發商自行施工 。開發商 依據各自取得土地的街廓自行施作道路水溝等,當然我們也相信民間開發商在購買土地時 , 一定把公共設施的營造成本估算進總成本,但是眷村這麼大勢必要多家開發商來分別經營,就因為分別開發,公共工程施作品質良莠不齊,加上部份開發商存留同行相忌的傳統觀念,沒有溝通平檯,導致公用道路高低起伏或彎道斜率不均,使得用路人的肇事率升高,公共排水系統的接軌高低落差甚大,造成積淤排水不順或天然雨水流放及民生污水排放,最後通通進了灌溉用的大排水系統,我們常聽到水源污染的原兇是工業廢水,然而我們卻忽視了民生污水中蘊藏大量的有毒清潔劑,加上雜牌沙拉油再混合名牌沐浴乳,全都沖入灌溉用水,再走向農田菜圃,試問農產品怎能不香甜潔白綠油油﹗

  我們相信人性本善,同為百姓的政府機關行政人員一定依法行政,唯上述實例都需要政府機關立法規範 , 但是照顧民生的民生法案卻是無限期擱置,民生法案也不能只是一味的規範百姓,行政措施也應該適民安民 , 這樣才能提昇百姓國家的競爭力,而不是往往只顧議員代表的競選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