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與人權

高雄市三多市場市場魚商 李秋芬

  現今的社會因經濟、工作、家庭結構的改變,傳統大家庭式的生活方式不再男主外女主內!也因女性意識的抬頭和受教育權的普及,女性無才便是德也已不再符合時代潮流。所以在工作的職場上,女性不再是弱勢者。但傳統家庭中女性所扮演的角色卻又是盤古開天以來永遠不能改變的責任。如果家裡又有老人家需要親人照顧。女性的工作權被犧牲掉是理所當然。所以外籍看護的申請開放對女性是最符合所需的一項福利。但隨著角色的變化,外籍看護與雇主的相處就更突顯出工作人權的重要性了。

  七年前我們請了一位越南籍看護來照顧我的母親。我和家人卸下了必須輪流照顧她的責任。我回娘家時,可以坐在床沿陪她說話而不是忙著幫她洗澡洗頭。真的很感恩看護能照顧我的母親。雖然她也是為了賺錢,但卻是犧牲了與家人的天倫之樂。真的很感謝她的付出。母親走後,換了印尼籍看護來照顧行動不便的父親,讓我們不用擔心父親的生活起居。現在換了第三位印尼籍看護,她好像是家管一樣照顧全家人的生活!她們代替了兒女應扮演的角色也成了另類家人。如果沒有這些可愛又任勞任怨的外籍看護,那社會將少了很多娘子軍為社會的進步貢獻心力。現今各行各業都有這些外勞的形影,而雇主對於外勞的人權就要更落實。畢竟人人生而平等。不可因意識形態和自私的優越感而忽視外勞的人權。

  日前有報導不肖雇主不僅讓外勞工作超時、超量,甚至強迫回教的外勞吃豬肉,不吃就扣薪,而且薪水又不照政府規定來給付!這是極不尊重外勞人權的作為。人都有信仰的自由也應互相尊重。一個社會的進步,不只是經濟上,在思想與行為上亦應懂得互相尊重,不要因外形、出生地、國籍或職業而有所歧視才是真正落實尊重人權,社會才是真正的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