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受教權      

辰宇法律事務所律師 王玉珊

    我的兒子現在是小學六年級,頑皮好動,有時聽不進老師的指令而我行我素,因此從小至今,在學校都是令老師頭疼的人物。

  他在小學一到四年級時都在台北市受教上學,當時他班上有一堆下課老是玩到忘了上課的學生,經常上課遲到而遭老師罰站在教室外面不准進去,我的兒子也是其中之一,因此固定有幾堂課,整學期幾乎都沒上到課。

  我搞清楚事實後,心想是自己的小孩遲到在先,應該要求自己的小孩準時,不能苛責於老師,因此努力要求兒子上課要準時,但我的諄諄教誨,總是無法讓兒子在下課玩要時,存放在他的心裡面;直到被罰站時,他才會想起娘親的教誨;我雖另外溝通老師或請其他小朋友提醒兒子上課,但效果仍不彰顯,就這樣無法改善的情況下,度過了四個年級。

  兒子五年級時,全家搬到桃園,也轉學到桃園的一所小學校裡,我擔心兒子上了五年級繼續下課玩到不知道要去上課而沒上到課,因此先向導師打招呼 ,拜託老師提醒他或請其他學生招呼他準時上課。

  當我向導師陳述兒子在台北因遲到沒上到課時,導師驚呼:「這怎麼可以呢?影響到小孩的受教權利呀!這個處罰豈不是本末倒置!」我一聽他講出此話,心中乍覺汗顏,媽媽身為捍衛他人權利的律師,兒子的基本權利受侵害四年,卻一直以「遲到是兒子的錯」而不敢要求學校改善,權利輕重竟不知衡量,實在忝為人母。

  現在兒子在這位老師的帶領下,行為改善許多,每一堂課都能準時上到,老師所主張孩子的受教權相關理論,也讓我「受教」許多,我在家裡對待孩子或處罰孩子,也是先考慮孩子的基本權利問題,孩子有犯錯的權利,我們教導他走向正途的過程中,不能因此忘了教育的真正目的與他的基本人權,這個經驗希望與大家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