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

山佳國小六年二班 林鈺涓

從前從前,在我很小的時候-十歲的時候,我曾經目睹過一場「車禍事件」-電視上,我覺得那位車禍事件的始作俑者-計程車司機很不應該,我覺得他應該要去坐牢。事情是這樣發生:一位計程車司機,他開車開到一半,看到了一位身材火辣的美女,那位美女也剛好要搭計程車,結果他就坐上那台計程車上,計程車司機就色性大發,就強暴了那位美女,結果計程車司機就不小心壓到了油門,車子就衝出去,撞到了一輛車,車禍事件就是這樣發生的。後來就當場全部的人慘傷。真是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