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改變一個習慣罷了

學校工程師 林柏宏

  在看了AWC 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的網站後,改變了我以往對於人權的定義,我一直以為人權,當想然爾,就是人的權利,卻不知道還有分法律,稅法及環境等人權,其中環境人權是你我都生活其中,卻最不太受到重視的一項議題,所以我開始反省我自己,是不是可以盡點微薄心力呢?

  於是乎,我開始認真思考一個問題,一個學校究竟能夠創造出多少的寶特瓶,也就是所謂的塑膠瓶呢?平常路上只見到一支二支的,還不打緊,但這些東西幾乎是百年不壞的產品,是人類所製造出來的,很方便但很不環保,所以如何將這些產品送到可以回收處理的管道,就很重要了。

  所以,我開始改變我的生活習慣,日常生活裏儘量少用寶特瓶,並自帶水杯,然後早一點上班,將附近可以回收的寶特瓶及其他物資予以分類,然後再拿到特定地點回收,我赫然發覺,原來一天可回收寶特瓶的量居然有滿滿一袋,所以,為了尊重地球人權並減輕地球的負擔,這項有意義的工作我將持續下去

  另外,稅務人權這項議題也是之前我沒有想過的,以前都是理所當然的繳稅,但政府將錢用到什麼地方去,不知道,只知道政府一天到晚喊窮,台灣的稅法多如牛毛,相信即便是稅務人員本身大概也是很不清楚,因此假使人民誤觸法律,要被罰款,其罰款金額也是需要經過合理的計算公式計算後,才能開罰,但今日我們的稅法卻沒有合理的討論空間,然後就要人民拿出應繳稅款的十倍或百倍呢?如果人民有問題上訴,卻又沒有一套合理的程序讓人民上訴,一罰再罰,這是從目前的媒體網站上都可以查得到的,難道沒有其他可好的方式嗎?我認為罰款應是最後的手段,教導人民不要犯法才是重點,若再犯也至少先將計算公式或是解套方案昭告大眾,經過全民共識後,如此才能讓大眾心服口服建議如果要改善這些問題,應從立法的角度開始思考並廣泛性討論,且適時地限制行政機關的行政權,而不是一味的擴張,如此人民繳稅才能繳得心安理得,政府才能發展更周全的機制來造福全體人民,如此也才能提供更優質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