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病關係從尊重做起

陶氏化學公司/退休經理 宋黎昌

  我們或多或少都有生病的經驗,總覺得每次看病時都得花許多的時間在等待,但醫生總是匆忙地與你交談幾句就結束。這種情形是現今台灣人民在看病時所時常遇到的狀況。有一句笑話可以形容這種情況,叫作三長兩短,三長是指等候、領藥及掛號時間過長;兩短則是看病及諮詢時間短。會造成這樣的情形是醫生病患的認知不足等因素所造成。

  在面對生病時,患者及家屬不管在身體上及心理上都處於脆弱及無助的狀態,而醫生就是能夠解決我們身體病痛的人。然而,有時不佳的醫療環境或是不和諧的醫病關係,往往更加重病患及家屬的痛苦。

  我在五年前,因胃部不舒服,到某公立醫院的腸胃科門診,主治醫師沒作什麼說明,只說要做胃鏡。我以前就聽說,做胃鏡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因此,想多了解一點流程,但未獲醫生正面的回應,下一位病患已經就位候診。等到做胃鏡的那一天,報到的時候,護士拿麻醉劑往我嘴巴噴了一下,就叫我去床上側身躺著,腳弓著,接著醫生拿一根看起來很粗的管子,往我嘴巴放進去,命令式的叫我要放鬆,試想在那種情境之下,我根本無法放鬆,醫生試了幾次都失敗,最後放棄,然後,很生氣的當眾數落我,讓我的尊嚴掃地。現在,想起這件事,感覺仍不是很好。

  現在醫療糾紛頻傳,醫病之間的互動關係不佳是原因之一。不可諱言,現今台灣仍有部分醫師具有傳統父權心態。有許多病患在詢問醫生有關病情的狀況或是用藥須知時,常會遭到醫生無禮的回答或是制止,進而剝奪病患「知」的權利。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一位病患對她的骨科手術醫師抨擊,因為醫師跟旁邊的護理人員說這種刀閉著眼睛都能處理,病患覺得不受尊重,手術之後上網抒發不滿,被批評的院方護理人員也上網還擊,一來一往,醫病關係之不佳,可想而知。

  對於以上這些情況,醫生與病患都需要再教育。讓醫師、病患清楚認知,並尊重彼此的權利及責任何在。唯有彼此尊重,才能減少醫病糾紛,醫療人權的水平才能提升。世界衛生組織(WHO)憲章規定:「享受最高而能獲致之健康標準,為人人基本權利之一。不因種族,宗教,政治信仰,經濟或社會情境各異,而分軒輊。」  「享受最高而能獲致之健康標準」的權利,一般簡稱為「健康權」。這項權利除了包含醫療照護,以及維護健康的基本條件,如安全的飲水、充足的食物、衛生設備與居所之外,就是醫病之間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