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等於尊重生命?

照南國中八年九班 邱意涵

尊重是什麼呢?尊重是人與人之間一種最基本的禮貌。如果這個社會缺乏尊重,那必定會變成一個很地獄的地方,每個人都不顧對方的想法,逕自做自己想做的事。「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樣的想法,就沒有顧慮到別人的感受,是個很自私的想法。 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話題,莫過於死刑的存在與否了。有些人認為該廢;有些人認為不該廢。兩方的支持者都很多,因此互相爭論不休。彼此都有它的論點和理由。贊成廢除死刑的那些人,認為死刑是一個很不人道的刑罰,在這樣的文明世界裡,居然還有奪取生命的刑罰,既然倡導尊重生命,那何必需要立一個刑罰來摧毀一個生命呢?甚至還對死刑犯產生了同情心。在歐洲,已經全面廢除死刑,成為一個沒有死刑的社會。 不贊成廢除死刑的人則認為:沒有了死刑,那社會治安肯定會不好。殺人犯殺了人,只需要被關就好了,這樣的處罰未免太輕了點?根本就沒有威脅到犯人,更沒有殺雞儆猴的功能,那麼社會上觸犯殺人罪的人,只會愈來愈多。廢除死刑不等於尊重生命,因為那些犯罪者在殺人之前,也沒有尊重被害人的生命,那為何犯罪者的生命就該被尊重呢?這樣會很對不起被害人與被害人的家屬。 我是不贊成廢除死刑的那一方,我發現一個現象:通常贊成廢除死刑的人,大部分都是沒有受害過的;而不贊成廢除死刑的人,很多都是曾受過傷害的家屬。因為沒受傷害的人,沒有親身經歷過,無法體會被害家屬的心情。那種自己心愛的人的生命毀於他人手中的感受,必定非常痛苦。因此,我認為廢除死刑並不等於尊重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