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尊重

新竹縣仁愛國中八年三班 吳承奐

新聞上常報導,把小狗關進冰箱、用橡皮筋套在小狗的脖子上‧‧‧‧‧‧等虐待動物的事件。動物是條生命,應該給予他們尊重。 「人」隨然是萬物之靈,但並不表示能夠輕視、不尊重動物的生命,應給予牠們尊重,人們常為了一時的娛樂、或自身的利益而傷害,甚至殺害動物,例如:殺害鯊魚,已取得魚翅;虐待小狗,只因為娛樂自己;殺害鱷魚,只因為人們愛用鱷魚皮製成的皮包‧‧‧‧‧‧各種不尊重生命的行為,只為了自己的利益,難道動物不用被尊重嗎?「人」並不是上帝,沒有權利決定一條生命的生死,「人」只是高等的「動物」,既然同為動物,又怎麼能不尊重「同胞」呢,輕易將他們殺害呢? 近年來,有許多人開始重視這類議題,開始復育瀕臨絕種的動物,給予他們適當的尊重。例如:宣導不吃魚翅,讓鯊魚不被捕獲,增加復育的機會;推行動物保護法,如有證據示出虐待動物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許多保護、尊重動物的活動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動物的生命愈來愈受到重視。 「人」是高等的「動物」,和其他生命其實是平等的,既然平等,又怎麼能輕視其他生命呢?每條生命的價值都是相等的,並不因為種族而有所差別,既然如此,不得因自己的利益而傷害、殺害動物,對待牠們應和人們相處一樣-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