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基本的禮貌-「尊重」

專業伴奏家音樂教師 許淑君

  前幾天,幫一個大學生伴奏,就在我跟他改時間之際,他說:老師,我學校的伴奏想要聽我們合耶。我答:不要吧。我跟你一次都還沒合過,怎麼合給人家聽啊?等我們合到樣子出來再給人家聽阿。他說:沒關係啦。因為她想走伴奏這一行,但又沒彈過西貝流士,只是想聽老師你彈琴而已啦。我答:這樣很奇怪啊。幹嘛聽我彈?

  當時的我只想到趕快把時間喬好,但我不認為一個大學生會<聽不出來我的語氣是不太願意的>。過了沒多久,我又打給這位大學生"趕快出發吧,我已經把你跟另一個學生的課時間對調了。他說:老師,我的伴奏就在我的旁邊,我們一起出發了。

  當我聽到他那樣說,其實心裡不太高興,尤其他還<大大遲到>,後來我問那位伴奏,她說現在讀新竹教大的研究所~~拉小提琴的那位學生則補充~~她是李XX老師最喜歡找的<專屬伴奏>,說真的我心想:「既然都在念研究所,鋼琴的技巧絕對超於我啊,有甚麼好聽我彈琴的呢? 而且,她都已經是某小提琴老師的專屬伴奏,應該經驗也挺豐富,而且,老師在聽她伴奏時,若有不合意的地方,老師應該多少會指導一番啊!」

如此簡單的一件事,反映了一些該<反省>的事:

1.我知道不要太臨時改上課時間(但已提早一小時連絡啊),但是,若對方<怕趕不及>應該當下拒絕,那我就不會把前後兩堂課對調~ ~唉~~還是小提琴老師要聽伴奏的呢,結果我被小提琴老師唸<隨便改他學生上課時間>,其實我們合作超久,每每我想要調課,他跟他太太都說<妳可以喬好,確定那幾個小時都有人來上,不要變成空出哪個小時沒學生就好了>;但這次因為學生大遲到,他才會這樣<唸>我!像學生這樣"時間沒抓好",是不是變成我<擅改上課時間>,那就變成要怪在我頭上~【不尊重這位小提琴老師】~儘管我跟他已認識、合作超過十五年。

2.以我的認知,所謂的<老師要聽伴奏的課>,必須是<兩個人要先合過,先討論、磨合一番>才能給老師聽;若沒事先合過,卻是在指導老師面前合,這種情況也可說是【學生不尊重指導老師】~ ~因為,那豈不是在老師面前"練琴"?

3.那位大學生根本一次都還沒合過,怎麼還讓別人聽? 【他也不尊重對方聽到這首曲子的感受】~ ~因為是"毫無準備的",如何給人聽?

4.雖然我並不是多棒的伴奏,但是,若要聽我合伴奏,應該徵得我同意吧? 我早已表明<我們都沒合過,先不要給人家聽啊>,但,他們還是一起出現了!真不知該說【那位伴奏不尊重我】;還是【他們兩個不懂得尊重我】? 因為,再怎麼說,<伴奏>也是一門課吧。

第一:我不想讓人家聽到<沒整理過、不完整>的樂曲。

第二:若真有心要走<伴奏>這行,最好去讀【鋼琴伴奏研究所】吧。 光是聽人家彈伴奏,能聽出甚麼呢?更何況,我的文憑還不及那位正在讀研究所的伴奏~我只是個【喜歡彈伴奏的人】;不是有【高學歷或伴奏文憑的人】。

  說到這,又讓我想起<考高中換伴奏的那位學生>,嚴格上來說,【他不懂得尊重他的主修老師】;因為~ ~我是他提琴老師推薦的伴奏呢。懂得尊重別人,別人會更敬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