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過頭了

圖書公司負責人 梁啟民

  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也是一個好國民的表現,但稅務人員為了課稅常以臆測或推斷的手法,認定納稅人逃漏稅,開單並加以補稅或罰鍰,不僅不重視證據法則及無罪推定主義,而相反的是有罪推定論,以法害權失去了賦稅公平正義,而侵害了納稅人的人權,以下是本人受到國稅單位侵害人權的實例,本人在 83 年底成立一家圖書有限公司並為公司負責人,公司成立前就請會計事務所幫忙處理稅務相關事務,依法納稅,誰知道在民國 90 年接到國稅局的函要請我到國稅局說明繳稅情況,我先找我的會計師問稅務問題,請會計師幫忙處理,一同到國稅局說明繳稅情況一切依法納稅,且提供很多相關資料如 84-89 年 5 年的繳稅單據資料非常完整,這樣調查了一年,讓我為了稅務的問題疲於奔命,一下找會計師一下找律師請教稅法問題,答案一樣沒有問題,誰知道在 90 年收到國稅局的稅單,說我繳的稅不算開了 5 張稅單 ,84-89 年共 5 年要我補稅,真的情天霹靂不可承受之重, 5 年所繳的稅不見了,明明有 5 年的繳稅單收據,還要我補繳 5 年共一百多萬的稅金,我拿了開立補繳的稅單到會計事務所請會計師看,並看內容是如何開出此稅單,裡面寫說我的招牌和公司行號不同就這個理由、繳的稅不算要我補繳一百多萬的稅金,我趕緊找律師問這樣有問題嗎,答案公司設立的地址圖書公司營業在同一個地方就沒問題,因為我開的圖書公司是加盟連鎖的圖書公司所以招牌都一樣,可是負責人公司行號是不一樣的,這很普遍像 7­-11 統一超商加盟主都不一樣可是招牌一樣統一規格,一般人都知道的事,一個稅務人員竟以這個理由開單,我打電話到國稅局問承辦人怎麼會開出這麼離譜的稅單出來,她回答很簡單你有問題可以去申請複查,我在電話裡跟承辦人員說,妳這樣開單晚上睡得著嗎?妳這樣有良心嗎?申請複查四個字很沉重 ,我花很多時間去找證據給承辦的稅務人員及請會計師一起說明繳稅情況,疲於奔命找律師,答案開 5 張稅單一百多萬不服可以去申請複查,我就再請會計師幫我申請複查,再次到國稅局說明我的稅務問題都交給合法的會計師處理那還有問題一切依法報稅,稅務人員要秉持公正將心比心才能兼顧情理法,經過三個月的復查證據顯示繳的稅算徹銷補稅單,依法行政是公務員的本份,而非違法濫權成為人權殺手,此事件讓我對稅務單位有一種恐懼不知什麼時候天上會掉下來莫名其妙的稅單真的是稅過頭了太誇張了,這件事對我的傷害很大我無法再相信稅務人員,我也將圖書公司結束於 92 年底暫停營業,這個稅務問題最大的輸家是政府及人民,希望政府能重視稅務人權讓安份守己的百姓得以安居樂業,國家才能富強康樂,進步的國家是重視百姓的人權別讓人權稅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