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

桃園縣東安國小二年一班 卓岑曄

新聞有說:有一位媽媽去學校把女兒帶回家裡後,就把女兒殺了,自己也自殺了。做人不可以自殺,因為生命是上天賜予的,所以人都不可以自殺,自殺的人下場都不好,所以誰都不可以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