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兒童人權

卓蘭實中綜二乙班 賴貝慈

維護兒童人權 國立卓蘭實驗高中綜二乙班15號賴貝慈 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近年來不論國內外,離婚率不斷攀高,根據統計顯示台灣地區每五對夫妻就會有一對離婚。離婚是對兒童最不尊重也是傷害最深的方式,一張協議書就要求孩子選擇爸爸或媽媽,何其殘忍阿?甚至有些離異的父母親,離婚之後產生心理不平衡的偏激甚至激進報復想法,攜子自殺、燒炭,殘忍的剝奪孩子的生命權,法國盧梭曾說過「天賦人權。」每個人的生存自由權都決定自己身上,即使是父母也無權剝削。 家庭暴力事件也是兒童生命問題要積極重視的問題,談到家暴就一定得提到邱小妹妹,就是她喚起所有人對家暴問題的重視,現代婦女基金會統計93年家暴新聞發現,去年共有503件家暴新聞,平均一個月發生42件,總共造成157人死亡、549人輕重傷,平均來看,每一個月就有13人因家暴而死亡,受傷者也有46人。因為子女問題而發生家暴事件的也有7.10%,可見不當的子女管教造成傷亡的情形也不時發生,而離婚的夫妻雙方也常因為爭取監護權所以暴力相向。 每位孩子都是上天的恩賜,萬物生靈皆手足,看見孩子滿心歡喜,燦爛開心的笑著,代表這世界是充滿希望與陽光的!如果我們沒有能力保護好他們,又何其忍心看見他們受到煎熬呢?試著想想,父母對孩子家暴的影響造成身心嚴重的創傷,人格養成過程中很容易產生對他人的不信任感、不安全感,從小不知道被愛的感覺,長大又如何會去愛別人,我們都不願意看到國家培育出人格偏差的孩子,正因為如此「兒童人權」更應該重視,使兒童能有愉快的童年,在社會權利方面受到特別的保護與照顧,有機會在自由與尊嚴的境況中,獲得身體、心智、道德、精神、社會各方面的健全與正常發展是我們大家共同要努力的目標。 人權的實現必須從「尊重」開始,而對於生命更應該要珍惜,愛惜自己的生命,愛惜他人的生命,讓自己的心中的愛散發到每個人心理,溫暖每個人,推己及人的讓每個心中都充滿了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