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尊重的學習環境

寶山國中/校長 吳玉汝
  人權就是人的權利,是一個人從出生到離開這個世界所應該享受所有的權利,包括自我人權、他人的人權,也包括自我和他人間生存的環境也要符合人權,此外,法令、工作權、生存權都是要符合個人與他人,甚至是整個大團體。

  個人在教學生涯期間,因應時代變遷,每一個時期的觀點都在調整改變,民國60年代,傳統的教育觀點,認為嚴格的管教可以教育出好的學子,嚴師出高徒,打是情、罵是愛,所以對於品格需要提升的孩子,或學業需要加強的孩子,我們會用打、罵的方式去要求孩子;隨著時代演變,整個社會氛圍的進步,加上自己的學習過程當中的體認,嚴格的管教方式對學生的人權是有傷害的,要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我們要收拾起打罵,用真正溫馨的、鼓勵的、讚賞多元的方式去激發學生的熱情,藉學生自我內省改進而提升,這才是真正的維護學生的學習人權。也唯有當學生有人權、有尊嚴的學習,教師才教得有尊嚴、有人權,因此、維護孩子的人權是教育工作者應該要確實遵守且身體力行的。

  我們政府在人權教育方面一直不斷推動,政府官員也一直在提升他們對於人權的觀點、人權的價值,或者是人權的策略、做法也都不斷的在提升。例如,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女士提倡的廢除死刑論,我覺得這是一個議題,不管是個人贊成或反對,其實,在整個政府的機構當中,已經不斷的提升我們整個社會的人權甚至國際的人權,當然,細節的部份需要大家更努力去思索後提供我們政府施政,或者是政府不斷的去進行一些研究、民意的調查等等,作為更好的施政基礎。

  人權教育是最重要的,無論是國中、小學,或高中職、大專院校,甚至整個社會教育都是非常重要的,唯有透過教育的方式才可以深植人心。學校是社會的一環,學校教育做得好,推到社會去會更完善,所以學校的教育工作者,更應該重視人權教育,學校的組成分子包含老師、行政人員、學生。身為校長首先必須要尊重學校所有的成員,提供他們的人權環境,以老師而言,我們每週三的導師會議提供老師抒發教學的甘與苦,讓老師們經驗分享、腦力激盪,並且做一些成功教案的分析,使老師們能輕鬆自信教學,能很有尊嚴的教學。對行政人員而言,每週一的行政會議,我們除了業務的溝通分享之外,也有一些影片的分享和好書學習,提升行政效率,尊重校內老師與學生,提供人性化的服務,對學生而言,我們鼓勵老師活潑多元的教學,由淺入深,讓學生快樂學習,我們更不斷激勵孩子,不管是課堂上或者是各項的競賽測驗,都給學生積極的鼓勵頒獎、敘獎,使學生學得快樂有成就感,我們把學生的人權教育推廣到家庭,藉由孩子有成就感的快樂學習,也感染了整個家庭的氣氛,使父母安心,並且在連絡簿上請孩子每天抱抱父母,說些感恩的話,為父母搥背、倒茶或做家事,讓父母覺得有尊榮感,這就是我們推廣社會教育的最原點,相信只要家庭裡的人權教育做得好,社會人權自然彰顯。

  透過實施人權教育課程,可以幫助學生對人權有恆久、正向且一致的態度,能將尊重與包容的價值觀,內化為個人信念與生活習慣,也可以協助學生檢視社會情境中有哪些是違反人性尊嚴,以及涉及公平、平等的問題,進而採取行動解決問題,建構一個富有正義的社會,是我們教育工作者責無旁貸的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