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有生命權、言論權及自由權,必需是人人平等才能談人權。人權,不因人、事境、權、錢而改變,或不等民主社會談人權; 人民的教育水平要相當才能談民主,否則只是濫用民主,反成放縱。以自我立場談民主就沒有人權,只有自私的自我或特權。人民沒有一定的守法、素養,如何談人權呢?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但不是一句我錯了請原諒我,就能撫平所有的裂痕,就要求談人權。在談自已人權的前題是不影響他人的人權,這就是法律的規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是用來保障人權,不是鑽漏洞或用濫權來保護喪權者。這時的濫權卻引來道德的淪喪,或虛偽的面具、社會的亂象,一切向錢看,向目標虛名前進,道義放兩旁,利字擺中間的人權社會是什麼?是原始人的社會,美其名叫民主社會,其實所做的是弱肉強食的原始社會。真正的人權是有法制規範下人人平等的行使人們應有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