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與尊重

台北市議員 汪志冰

  最近氣候變遷,冷熱差異很大,其實環境問題是現在全球所有的問題裡面,最刻不容緩的一件事情。身為一個民意代表,身體力行是很重要的。舉例像我自己身體力行的部份,像我在議會停車都停在B3,我的辦公室在6樓,我已經好久好久都沒有坐電梯了,我都是停好車以後就直接爬樓梯,我覺得每一個人從自己可以做到的那一點點開始做起很重要。每一個人身體力行,每一個人的力量加起來就是一個很大的力量。更何況這樣做,還可以帶給自己健康,增加心肺功能,其實我已經堅持快要半年了;那另外就是減少碳足跡,少吃肉常常開會吃便當就選擇吃素便當,減輕地球的負擔。只喝白開水也是好方法,現代人很喜歡喝咖啡,卻不知道一個咖啡豆從巴西,或從非洲要到台灣,要變成一杯咖啡,那中間所浪費掉的能量是多少?即使是新聞說的現在最便宜的19塊咖啡,也都對我們社會或這個地球造成很大的很沉重的負擔。環境是所有人的,是全球的資源,大家都可以共享,也應該要加倍的愛護。在我服務的選區:士林、北投都有很優美的景觀,非常歡迎大家到我們這邊來,跟我們一起共同的享受,但也要注意:享受美景,但是也不要把垃圾留在這裡,也不要做肆意的破壞,因為這也是大家共享的環境。

  大部分的人對自己每天一點一滴的作為不太有感覺,也不會認為說這樣的事情,會為環境帶來甚麼樣的影響。事實上,每一個人都可以從自己能做的角度、可以做的方向先做起,想想看對我來講那些事情是自己最容易做的,也最方便做的,就這樣身體力行去做它。

  另外,結合各界優質的團體,共同在這社會的每一個層次、每一個領域、每一個角落付出,也是很重要的。很多義工其實在社會上大家都有一份不管是工作、或是家庭裡面都很重要的責任,但是因為有一個理念在推動,就是有一個方向去努力,大家都很願意為這個團體來付出做義工,甚至是犧牲假期。天母那邊有一個111號的市定古蹟的水管路,是天母水道的一個古蹟,當地的社區有一個很有名的文化環境保護的一個叫「草山聯盟」,當初要把這個地方制定為「市定古蹟」時,也跟他們協助配合,過程中也花了蠻長時間。當初要開放這個從日據時代就有了自來水源頭時,其實自來水處是非常擔心的,因為那不只是天母地區,也是更遠地區的一個自來水的源頭,源頭的保護管制要非常嚴格的,不能被破壞。後來,也是結合這些義工媽媽的力量,他們隨時隨地在幫市民監督,把它當作自己的孩子在照顧一樣,反而做得比自來水處好,而且還更落實。用比較開放的態度,結合社區的力量,等於多了一個社會的力量,很多事情就可以做得更好!

  人與人之間的互助,一個感恩的心就是力量。這股力量讓我們希望看到這個社會,能夠在我們的一點點的,小小的助力之下,能夠更和諧、更進步。聽起來好像太理想性,但是,總是要有人做!在服務的過程裡,同理心及尊重很重要,以我們很多的服務案件而言,雖然不見得全部都能幫上忙;但是如果可以幫得上忙的地方,我們一定要主動告訴對方,我們現在怎麼進行,進行的狀況是怎麼樣,一定要主動回報。因為我們不要讓來求助於我們的民眾,心裏壓力很重地斟酌:該問?還是不該問?不問他又很著急,問了他又覺得怕打擾,會有很多人有這樣的心情,這時我們就要易地而處,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思考問題。

  我個人對教育的事情非常重視,因為孩子的教育,一個環節說沒有銜接好或是出些狀況、沒有妥適的安排,可能就影響他的一生。其實孩子在校時間蠻多的,但是不可諱言的,在家的時間也蠻多的,家庭扮演的角色是責無旁貸的。很多的家長不知道自己的問題,常常很迷思,常常會忽略問題絕大部分在家長本身而非孩子。因而造成孩子的問題不斷的在重複。很多做家長的,以為是愛孩子,其實是害了孩子。當我們看到的問題時,我們一定要點出來提醒對方,孩子會有問題絕對不是單方面或單一的原因,有時反而是家長的問題比較大!孩子是比較無辜的!該去檢討這個環境,其實孩子是被形塑的,不管是被學校、社會、或家庭。

  夫妻相處也是家庭生活的一部分,夫妻之間其實沒有什麼男尊女卑,在家庭裡面任何人的權利都是一樣的,現在的職業婦女或家庭主婦,對家庭的付出都一樣多。大家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付出都是一樣的,沒有說你多我少的問題,只是就是說大家怎麼分工,去做出最合於雙方大家需求的分工。終歸一句話就是:設身處地,易地而處,在一個有尊重的角度去思考問題,我覺得就會降低很多的這種不必要的爭執跟摩擦。只可惜現在這社會還不到真正的平等,仍有強烈的父權主義,如果真正的平等,也不必多談尊重這種東西。

  要互相尊重很簡單,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思考問題的時候,很多的尊重很自然的就會出來。像我自己在議會裡面,我們議員跟官員之間的互動,可能大家會覺得說,官員看到我們議員那一定是矮半截,那大部份的議員自己也是這麼認為。其實問政是可以就事論事,要加強語氣都沒有關係,在問政的過程裡面,對別人尊重是很重要的。雖然是站在代表市民來監督市政府的角度,但是監督不代表可以任意對別人不尊重,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整個市政府裡面有二個局處,是我個人認為說最不該用當場公然侮辱的方式在質詢:一個是警察局,一個是教育局。試想警察局的這些分局長,站在議會的大殿堂裡面,被人像猴子耍,指著鼻子罵;回到他的單位去,叫他下面的員警怎麼去尊重這個長官?當他執行公權力的時候,人民會是怎樣來看待這個單位?教育局也是,校長被叫到議會來羞辱,當他回到學校,週會時站在司令台上,他又要如何去面對下面的學生、老師?有錯,當然要指責,應該要監督,但是方式很重要,在民主時代更需要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