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的教育

天主教上智國民小學 校長 張起鳳修女

  新約聖經的若望福音第八章1--11節講耶穌怎麼藉著一位被判「死刑」的婦女,教育群眾「尊重生命」的故事。摘錄內容如下:

  「耶穌上了橄欖山。清晨他又來到聖殿,眾百姓都到他跟前來,他便坐下教訓他們。那時,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了一個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叫她站在中間,便向耶穌說:『師傅!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在法律上,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可是,你說什麼呢?』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好能控告他;耶穌卻彎下身去,用指頭在地上畫字。因為他們不斷地追問,他便直起身來,向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他又彎下身去,在地上寫字。他們一聽這話,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裡的婦人。耶穌遂直起身來向她說:『婦人!他們在哪裡呢?沒有人定妳的罪嗎?』她說:『主!沒有人。』耶穌向她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經文中的經師和法利塞人代表社會中的權威人士,專精於法律和傳統,是最有學問的人。耶穌只是個木匠,出身卑微,不過他講的話老百姓都聽得懂,而且喜歡聽。專家和權威人士拿著這位婦女的案子要耶穌下判決,一方面是嘲諷他,另一方面要讓耶穌處在兩難之境:如果他贊同砸死婦人,那麼他所講的「愛」,就只是騙人的幌子,因為他也贊成殺人;如果耶穌說不可以殺她,那麼他就沒有遵守傳統和法律,更是罪加一等。所以不論耶穌贊成或反對,都不對。

我們來看看耶穌的處理態度:

   首先,耶穌彎下身子保持沈默,一方面將自己與群眾和婦人分開,另一方面讓焦點放在婦人。讓大家面對「一個人」,一位姊妹。面對「人」,是尊重「人」的開始。

   然後,在他們的追問下,他才站起來,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這句話觸動了每個人的「良心」,讓人人深自反省。活的越老,跑得越快,可想而知誰都有過犯,而且越有年紀過犯越多。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誰有資格去「判人有罪、該死」呢?不做判官去判斷別人,是一種從內心深處對人人生而平等的尊重。

   最後,面對這位犯錯的婦女,耶穌的口氣和態度是溫和、接納和勸勉的:「我也不定妳的罪…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耶穌並非是非不分,反而分得很清楚,但他用溫柔勸勉,把「跌倒的人」扶起,給她重生的機會。這是相信人能改過的尊重。

   或許群眾只學到自我反省,但那婦人會從黑暗的人生走向光明。這是耶穌對她「尊重」的效果。以具體的接納勸勉讓她感受到自己仍是一個有價值的人,值得被尊重和珍惜,只要改過就能重新開始光明的人生。

   我想耶穌的教導是真正從內到外對「人」的尊重。面對今日世界許多對「人」絲毫不尊重的事實,耶穌的教導應是一個值得反覆深思,並在生活中實踐這「是非分明,但寬容對待」的態度,促進人類真正彼此「尊重」,進而能彼此真正友愛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