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人權的看法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義工 黎俊廷

  人權真義:「人權是有關地球的永續生存及人類能夠幸福健康生活的權利」。

  人權不只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為其訴訟時所爭取之權利,而是「世界公民為求生存所爭取之權利」,其範圍包含各種和生活習習相關的事務,諸如和環保有關之空氣、水和土地污染、地球暖化等、戰爭、租稅、法律、尊重等皆是,綜合起來人權就是「有關地球的永續生存及人類能夠幸福健康的生活」。

  而人權是需要努力爭取的,否則人類生存的環境只會愈來愈惡劣,最近正夯的影片「正負2度C」,說明了人類生存環境岌岌可危的情況,越來越多的影片敘述著地球暖化帶來地球生存環境惡化,動物瀕臨滅亡的危機,人類當從這些危機當中省悟這些警訊是否亦在警告著人類的未來亦是充滿危機呢!而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中,生化博士劉明哲表示「有一個教授拉夫洛克(Dr.james LoveLuck)說:『單純用工程技術無法挽救南北極冰山消融的現象』,此時他思考什麼才有效呢?心及愛的能量有效,並舉例日本江本勝博士研究,在1997年2月2日下午2點集合500名自願者對一杯水發出感謝、愛及感恩的心念,經高速顯微攝影發現水的結晶有變化,變成漂亮的雪花,所以心的能量是存在的」,所以人們當團結起善心善念,建立合諧的社會,修補美麗的地球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而除了天災會影響人類生存的地球環境之外,人禍也是影響地球公民生存的一大因素,地球已是個地球村,牽一髮而動全身,人心的貪婪、慾望、憎恨,引發許多人禍,戰爭便是其中之一,戰爭的發生將危及人類和平、安定的生活,其恐怖之情境回顧2次世界大戰之經歷即可明瞭,另外諸如近日發生之墨西哥灣漏油污染事件已成為美國最嚴重的環境災難之一,其實該事件亦是全球嚴重的環境災難,對地球生態的破壞將是一大浩劫,這些都是人禍影響地球居民的例子。

  影響人類幸福生活的尚有法律及租稅等因素,完善的法律制度會保護善良百姓,讓守法者得以安定生活,不會在偵辦案件過程中累及無辜,冤錯好人,目前我國刑案偵查中,檢察官1人之見解即可決定起訴與否,「心証衡量權」太大易生偏頗,應透過修改制度讓人為缺失降至最低,否則只要少數觀點偏激或有心操弄案件之人,人民將如壘卵般危險。另外稅制亦是影響人們生存權甚鉅的一大人禍因素,不良的稅制將如猛虎肆虐般傷害人民,產生民怨,政府應該頃聽人民的聲音,了解人民的苦痛為何,不依法行政的稅務人員更是民怨產生最大的原因,施政者不可不察,否則民心思變,執政黨即下臺變成在野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