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孩童

卓蘭高中普三乙班 楊仁齊

保護孩童 在社會新聞中,我們常常看見虐待或傷害孩童的新聞,不只是在台灣,世界各地都有這樣的新聞,像是男生虐待女友的孩子、父親毆打孩子等社會新聞。在俄勒岡州一名男子虐待女友的3歲兒子,曾朝男孩潑滾燙熱水、壓入浴盆導致昏迷,甚至還將男孩關入冰櫃,法官將這名男子重判坐牢26年。法官在宣判時,當庭訓斥男子:「我們永遠不會容許你或任何像你一樣的人對孩童做出這種行為。這就是我的職責。」 每個人都擁有寶貴的性命。當有人在虐待孩童時,孩童即使還小,但是他們也是珍貴的生命,孩童也會痛,他們還小無法抵抗,當孩童受傷時,虐待孩童的人都不會覺得自責或感到難受嗎?虐待孩童的人甚至把孩童虐待致死,一個小小的生命,還沒好好的看看世界,就得離開。虐待孩童的人沒有權利這樣做,也沒有權力結束孩童的生命。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你不想要別人這樣對待你,就要尊重每一個人;尊重擁有生命的人、物,好好的愛惜身邊的人、物,這就是尊重。不要傷害孩童小小的生命,好好的保護他們,讓他們能快樂的長大,在快樂中學習,好好的成長;有愛心的對待孩童,不要傷害孩童,相信社會將會更加美好,而且是充滿溫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