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子女的生存權

貿易公司經理 楊琇琇

母攜燒炭 女童求救無援

  「這是令人痛心的社會悲劇!」南投縣曹姓國小六年級女童,月初向學校求援「媽媽寫了遺書,還買木炭回家,我很害怕」;學校學務主任試圖留置,仍被母親強行帶走,前晚她被發現和母親穿著紅衣、手綁紅線相繫燒炭身亡。

   曹姓女童還留了兩封遺書、一張謝卡,其中一封遺書是給同班的「GIRL」們,寫道:「你們看到這張(卡片),我已經走了」;謝卡是寫給老師,「老師:Thank you teach me,雖我走了,但me還是很Thank you,小小曹上」。精心選購的卡片上,還印著「真的非常感謝您」。
「前晚獲知曹姓女童母女噩耗,我腦海就一直浮現當天中午,孩子牽著媽媽,害怕媽媽生氣不斷哭泣的面孔」;「我緊握孩子母親雙手,懇求她讓孩子留下,卻遭拒絕」,陳姓學務主任滿心遺憾說出「自己的無奈」。

   曹姓女童本月一日晚上就向學校透露,母親準備清明節燒炭自殺,次日中午母親到校強行把她帶走,校方緊急通報南投縣府社會處,力圖留下女童,但女童在員警、社工趕到前,被心意已決的母親帶走。

   南投社工轉請台中縣社會處處理,因清明連續假,社工和警方六、七、九日前往訪查,無人回應離去,未即發現母女尋短,直到前天,鄰居看到曹家門前貼了社工曾造訪未遇的字條,又十多日未見母女出入感覺有異報案,警方趕往,母女倆已生蛆並流出屍水。

   曹姓女童是母親與另有妻室的父親婚外情所生,母親不滿女兒一直未獲蘇姓生父認領,萌生死意。女童生父在台中市開牛排館,與妻結婚多年未育子女。

   女童母親留有寫給哥哥、女兒、女兒老師三封遺書,還有一封給蘇妻的「咒文」,看得出她心中的怨恨。在給女兒的遺書說「媽媽不要妳活下來,像媽媽苟且偷生過日子」,遺書的日期是四月三日,檢警不排除她在帶回女兒的第二天,就偕女燒炭自殺。(截錄99/04/19聯合報)

  日前報導南投縣曹姓女童遭母攜燒炭身亡,曹母因心中怨恨不想讓孩子苟且偷生,而帶著女兒燒炭,讓我想起4月1日參加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中,我的師父 洪道子博士提到「人權是普世價值」並呼籲世人「天賦人權-以民為本,以法為規」保護人權,真正實踐上天賦予人類的基本人權,基本人權包含生存權-尊重子女的生存權,其實我在82年也因先生的壓力患有精神障礙,到處遊走,需隨時守候,大女兒7歲騎單車造成皮肉撕裂傷,小女兒才2歲又在春節期間,家家戶戶和樂團圓,我一人承擔心力交粹,所以有帶著全家共赴黃泉的念頭,還好周邊有關心我的家人與好友陪我渡過生命的最低潮再加上同學的引薦進入太極門跟著 師父學歡喜、學快樂,面對先生的狀況,我用心傾聽陪伴而獲得改善,大女兒也因治療而康復。

   現在全家溝通無礙,非常歡喜在太極門練功小女兒常在耳邊說:「媽媽看我有瘦嗎?看這件衣服美嗎?大女兒則常分享工作上的趣事,先生則三不五時烤蛋糕、做麵包滿足我們的味蕾」,真的很慶幸15年前的明智決定,更感恩 師父引領用智慧過生活,希望現在正在痛苦邊緣的人,多接近正面思考的人或快樂的地方,找人談談讓情緒有出口,點選太極門網站,讓心靜、心定,感受世界很美妙生命更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