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的品德與形象很重要

楹記藥品有限公司負責人 黃楹河
   日前看到立法院立委呂學樟當場質詢曾勇夫部長,關於91年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指出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件時,涉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未依科學證據辦案、凍結資產、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太極門各道館封館等,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嚴重侵害被告權益等八大缺失,並損傷檢察官公正執法的形象。為何過了八年法務部都沒有動作?同時獲知侯檢察官其於96年至98年間的考績分別列為甲、乙、甲等次後。呂學樟指出,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涉嫌濫權起訴,「這麼明顯的事,還打甲等,所以我們支持考試院考績法的修訂」。

   還有從聯電董事長曹興誠的「和艦案」,一審、二審都判無罪,檢察官還堅持上訴,不僅嚴重影響民眾權益,也浪費國家的司法資源。所以司法機關對於這濫權起訴、濫權不追訴的檢察官,都要有所節制,否則對大多數好的檢察官不公平。檢察官要的是尊嚴與正義,希望能獲得社會大眾肯定,是一個正直的、有公平正義、摘奸發伏的工作。不要讓少數濫權的檢察官,對法務部造成傷害,同時也造成社會亂象。

   現今社會騙案件層出不窮,平常老百姓接到自稱檢察官的電話就皮皮挫,深怕無端入罪,結果任由詐騙集團予取予求,損失慘重及身心受創,為什麼?為什麼?

   就是因為檢察官的形象就是權力大,想怎樣就怎樣,做錯事又不用負責任,才會讓詐騙集團有機可乘,造成社會百姓的不安。

   台灣已成為全世界詐騙集團的大本營了,台灣的檢察體制是否應該好好修理、修理、整頓、整頓了。

   凡事由心啟,一個起心動念,接著復出於行動,就會有好的結果。期盼我們的曾部長拿出魄力來,讓我們能安居樂業在這塊美麗的寶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