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什麼

卓蘭高中普一乙班 賴怡輝

人權是什麼? 人權是人與生俱來擁有的權利,不論是誰都無法剝奪,除了我們公民所學的受益權.自由權…..等,還有日常生活中的所有法律,都是?保障人權而訂定.。 大家口口聲聲說人人平等,然而到底有什麼是平等的,平等只是大家隨便說說,有真正去實踐嗎?世界上不知有多少勞工,在我們享受資源的同時,卻過著每天工作超過16小時的生活;或許他們想申訴,但卻無申訴管道。另外世界各地遭恐怖攻擊威的人,又有何人權可言?或許還有一些法律違反了人權,但還是必須執行,例如:死刑.拘禁…..等,雖然它危害人權,但卻是必要的,在社會中有許多人權是必須有條件犧牲的. 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也有人權的理念在,例如:你去綁架.勒贖.性侵害.欠債不還.刻意去傷害別人…..等, 都是侵害人權的行為,所以要制定法律去規範杜絕犯罪,法律是你去侵犯他人權益,法律也會剝奪你本身的權益. 人權必須以實際行動貫徹,例如:政府應制定相關的法律,保障低下或勞工階層,使他們得到實質的平等。我們可以生活有餘力時,多幫助貧困或須要幫助的人,使他們感受社會的溫暖,得到快樂幸福,即使你去便利商店消費,捐十幾塊錢,積少成多,對別人也是莫大的幫助. 人或許不是出生就是平等,但是可以藉由彼此幫助,達到某種程度的實質平等,以善心道義彌補法律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