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卓蘭高中普一乙班 蔡尚佳

人權 人權這個詞彙的意思非常抽象,就我個人覺得能解釋完全這個字的意義的人應該是非常稀少。說真的我雖然已經讀到高中了,但是呢本人我對一些詞彙還是很難理解清楚啊!例如在上課的時候有一位老師說:「人權的定義有很多的解釋。」聽完老師的這句話我也想了很多關於人權的事情如: 像伊朗那邊,有一個小女生被強暴,居然還被亂石打死,因為失去貞操。就我個人感覺很矛盾,因為現在的世界教我們要尊重各國文化,可是我覺得這樣根本就不合理,因為這又不是她願意的,我甚至覺得像這種爛宗教、爛風俗民情要廢掉才好,我想這應該讓很多人感到矛盾吧! 我覺得相信普世價值的部分是對的,那個伊朗小女孩不應開活活被亂石打死,我覺得該死的應該是那個強暴她的人。她的人權應該要被擁有普世價值得人們給保護才是。英國哲學家洛克說過一句話,他說人權是由上帝所賜與我們人的權利,任何人都不應該把它給奪走才是。 我相信世界上不管哪一個地方的習俗或是宗教,剛開始的意義一定是好的開始。伊朗的那件事,我覺得這一定是有什麼誤會才是。我希望這種類似的事情不要再發生,因為誤會會使人與人之間產生更多不必要的誤會與爭執,這樣會使世界越來越不安定。 我相信世界的安定會使人權的觀念更快速的深入人心,我發現那些常常發生戰亂的地區經常發生一些不符合人權精神的事情,所以世界的安定有助於人權精神的擴散。在此希望人權的精神能早日滲透到全世界人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