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人權

卓蘭高中普一乙班 陳韋聿

學生人權 人權,就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學生也有自己權利,不是可以任老師或是教官剝奪的! 在傳統教育中,老師說什麼做什麼都是對的,學生們都不能反抗,但是老師做的,真的沒有錯嗎?體罰學生適當嗎?之前,我看過一部電影「小孩不笨2」一位學生,因為擁有色情光碟,被公開鞭刑,雖然學生做錯事,但是需要這樣在禮堂公開鞭打嗎?這件事引起了兩派的說法,有人支持老師說:「只要孩子沒有被打死之前,老師就是在執行他們的工作」。有人反對說:「囚犯在監獄中也是被關起來打」。也有人擔心自己的小孩,因為孩子長時間都在學校,如果老師這樣體罰的話,那自己的孩子不是很危險嗎?所以零體罰是老師們需要去接受的,採取尊重學生尊嚴的角度來教育學生。 隱私權也是學生非常重視的一環,學生校內的成績是形成性測驗評量,是因為許多不同因素造成的結果,然而成績是一時的,學習過程的經驗才是最有價值的!還有老師去檢查同學的書包,如果是自己動手去翻、去摸,這可能有觸法的爭議。如果老師懷疑學生有帶違禁品,就請他自己拿出來,學生如果有帶通常都會拿出來會乖乖配合了,如果沒有的話,他也會自行打開包包以示清白。所以老師不可以趁學生不在教室亂翻學生的書包或抽屜,不然學生就懷疑自己到底有沒有隱私權。 我覺得雖然學生的人權很重要,但需要在懂得自我管理的前提下談人權,不是濫用權利,讓老師無法專心的教書而影響其他同學的受教權,大家尊重自己的權益,也尊重別人的權益,學生人權才具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