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台灣樂家衛浴股份有限公司機構工程師 黃永丞
   每天打開電視機或是開啟網頁,車禍往往都是新聞的頭條。文明的社會造就了便利的交通,但是文明的社會,並沒有保障人民的人權,因為人命是不值錢的。在民間流傳者一個留言,撞死人賠償不過數百萬,但是如果撞個半死卻必須要賠上一生來養他,因此有些車禍的加害者往往會一時矇蔽心智,選擇讓賠償減到最小,就算被判刑受害家屬或許也拿不到判賠的全數賠償。

  最近常在社會頭條看到酒駕肇事或是疑似酒駕肇事逃逸的消息,或是更離譜的頂罪事件,這都是因為酒駕肇事罰則很高但肇事逃逸比較低的緣故,或許表面看來是天經地義的,但其中確實有令人省思的地方,也因此大多數人寧可選擇逃跑等酒退後再自首,甚至有錢或有地位的人乾脆叫人頂替。因為法律的不周全或是官官相護所造成受害者的人權遭受到打壓,曾經在電視上看到加害者在受害者急救的加護病房外嗆聲說「老子無父無母下無妻小也沒錢,大不了告我呀!」看到這一幕我覺得社會病了!成為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人權,但是過度的人權造成社會的病變,倫理道德不健全談何人權?

  人民的權利因為法律的不周全造成許多家庭的破碎,當權者或是政府官員應該正視這個問題,適度修訂法條遏止悲劇一再上演。法律應當保障人權,讓受害者或是受害者家屬真正的獲得受害者應有的人權!

***屬個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