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教育

國立卓蘭實驗高級中學教官 傅阡綦

  近日來看見許多校園新聞事件,不論是體罰、鬥毆、性侵、性騷擾或交通意外等均層出不窮,讓國人對學校教育產生質疑,也讓學生教育蒙上陰影,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工作,不論是學生、家長或教師彼此間,都應對教育本質與基本人權有所體認。

  人權是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論其種族、性別、社會階級皆應享有的權利,不但任何社會或政府不得任意剝奪、侵犯,甚至應積極提供個人表達和發展的機會,以達到尊重個人尊嚴及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標。因此,人權教育實際上是關乎人類尊嚴的教育,也就是在幫助我們瞭解「人之所以為人」所應享有的基本生活條件,包括生理、心理及精神方面的發展,人權教育的中心思想是不斷地探索尊重人類尊嚴和人性的行為法則,社會成員從而意識到個人尊嚴及尊重他人的重要性,由此可知,「尊重」是人權的基本概念,互惠的權利與責任,則是公正社會中每個人所應謹守的契約,因此人權教育即是尊重、合作、公正、正義等觀念的教導,進而促進個人權利與責任、社會責任、全球責任的理解與實踐。

  人權教育課程的目標即是透過人權教育環境的營造與「經驗式」、「互動式」、「參與式」的教學方法與過程,協助學生澄清價值與觀念,尊重人性尊嚴的價值體系,並於生活中實踐維護與保障人權。提醒老師認清法令,保護自己,並將「人權教育」的理念導入、推展,從觀念建立起多元、尊重、關懷的理念,並潛移默化落實於生活教育中,讓學生對人權有一恆久、正向且一致的態度取向,將人權內化為普通常識與生活習慣。

  人權教育議題融入各學習領域進行教學,不僅突顯人權的普世性價值,展現不同的學習面向,更可培育未來國民具備國際觀,深切理解今日世界多元豐富的文化面貌與歷史淵源;幫助學習者獲得有意義的學習經驗,統整、運用學校所學的知識與能力,奠定民主社會的基石,建構一個美好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