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稅制解除人口危機為優先

桃園縣立自強國中/教師 蕭秀貞

一、前言:

  「少子化」的現象,對於士農工商已引起一些的轉變,如學校減班、大量的流浪教師、幼年層的商品面臨滯銷的危機、企業工廠因基層斷層所引進的大量外勞,造成更多族群間的問題等,這些問題都迫在眉睫。政府遷台以來,政府的人口政策都是跟著人口的成長在改變,增加或減少一直都不會讓人覺得有何衝擊,而近幾年日益嚴重的少子化問題,對社會產生很大的衝擊,已造成現今社會結構劇烈改變。

  二、三十零年代經歷戰爭洗禮,人口劇減,而有了四、五十零年代的戰後嬰兒潮出現,雖然物質欠缺,然而台灣的生育率卻突飛猛進,政府不斷的增校、增班,補習班林立;使得政府在人口政策上推出了「家庭計劃」,諸如「五三口號」、「兩個孩子恰恰好」、「一個孩子不算少」、「男孩女孩一樣好」,但生育率仍維持緩慢的增加;最後,政府在稅制祭出了殺手鐧,第三個小孩以上不能再申報所得稅上之扶養親屬扣除額,出生率終於逐漸下降了!

  六、七十年代的小孩有較佳的養育、教育、及生活水準,但是相對地教養孩子的費用爆增,變成了一個家庭最大的負擔,政府雖警覺到生育率逐年下降,而稅制也恢復第三個小孩可以申報減免了,但已沒有生小孩的誘因了。政府無任何有效政策提出鼓勵生育,加上社會風氣變遷,家庭結構也劇變,年輕人結緍不喜與長輩同住,原三代同堂變成了小家庭,小孩沒人帶,要請褓姆帶小孩,雖是雙薪家庭,仍是很大負擔,造成了不結婚、不生小孩的風氣,成就了台灣低的生育率世界第一。(見圖一)

  現在已讓人感覺到少子化將導致人口結構老年化的嚴重問題(見圖二),家庭、社會結構的改變,政府雖已看到了黃金生育期族群,居然有70%還在單身階段;又目前高失業率、油價上漲帶動全面物價上漲、薪資不調反降,相當大的人口比率是無法負擔沉重的養兒育女責任,寧可選擇逃避。眼看現在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若生一個小孩則六人疼,將來一人卻要養六老;若不生,未來則是政府養六老,政府怎麼能不緊張呢?現在政府推出百萬重金徵求一個讓大家「一看就想生小孩」的口號,看來是於事無補了,當年政府為了把生育率由正轉負在稅制上祭出殺手鐧,現在為何不如法泡製,在稅制上也祭出殺手鐧,讓生育率由負轉正呢?



二、少子化的連動債:

  學校的生態環境中,原本就是一屆接著一屆,但自從明顯的減班之後,外縣市的老師想調動又害怕,一來調動的缺額少,若調成了又會優先成為超額老師,如此搞的無心上課;夫妻分離兩地、未能承歡膝下、或親子因兩地而疏遠,諸多無奈。這是少子化的連鎖反應,其根源為何?

  筆者朋友,留法期間結婚生子,當時法國政府將在當地出生的小孩,當成至寶,父母親都領有津貼,後來回台灣當客座教授,寒暑假還回法國繼續領取津貼,這項福利,讓人覺得在國外生小孩可以很安心!

  反觀台灣出生率銳減,居然世界第一低,國小的減班,連帶國中也受影響,下一波就是高中、大學,接著婦產科、小兒科繼續關門,衍生的社會問題如連動債般,一發不可收拾。台灣人不敢生小孩,怕養不起,也因稅制不合理,從結婚就開始被懲罰了,養小孩更是在懲罰大人,其扣除額只有八萬元,褓母費等許多支出都不可扣除。外在環境不佳,賺錢不容易,因而不婚族、賴家族、頂客族,就一一出現了。

  選擇不養小孩,以免將來沉重的扶養負擔會壓死後代,反之,多生又壓死自己,真是矛盾,國稅局用不合理的稅制壓死小民,要多徵稅,又不見得用在百姓的需要。政府應該多學習歐美用合理稅制,建立社會福利制度,讓人民安心生小孩、養小孩,這也是尊重人民的生活人權。若目前稅制不改進,還是懲罰人民生小孩的稅制,福利制度也沒建立,那人民當然不願生小孩,那政府要肩負少子少孫的老人社會了!請問:老人社會問題政府開始思考要如何解決了嗎?

  少子化的連動債,牽一髮而動全身,把人心都弄得怕怕的,誰都不敢承擔後果。少子化的連鎖反應雖然把大家都嚇壞了,但是執政官員個個只顧眼前利益,也無遠見,雖非原罪,認無責任,更不願擔當起切斷這個連動債的龍頭,百姓才會做出最不願意的選擇,當然這也是肩負著傳宗接代神聖使命的傳統台灣人,心中最大的痛。

  再強調,少子化問題不解決,所引發的老人社會問題恐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諸位財經專家有想到嗎?用更重的稅制壓倒年輕人都不足以解決高比例的老人社會問題。

三、.養小孩不符合社會成本:

  在綜合所得稅申報中,扶養的基本扣除額每人八萬元 ,若是以雙薪家庭來計算,扶養一個小孩每年最基本的開銷,褓姆費約二十到三十萬元、奶粉及其他副食品約十二萬到十五萬元、才藝班的費用約十五萬元、其他雜項支出如玩具、衣服、故事書等等以十萬計算,一年下來的育兒費約五十到六十萬。這樣的支出與區區八萬元的基本扣除額,實在有如天壤之別,與其他福利國家更不可相提並論。

  罪魁禍首都是源自於稅制,讓薪資所得者肩負70%之國家稅收,求職不易,有些父母需要身兼兩份工作,無法妥善教育小孩,「生而無法養」那將是人間最悲慘的事。選擇不婚,不養小孩,心裡的負擔就不會那麼沉重了;玩具店、兒童餐、托兒所、幼稚園、婦產科、小兒科等這些行業跟著關門大吉,因為長久以來都門可羅雀,轉業改行、流浪教師的無奈、待業人員與日俱增,國家將無稅可收,那什麼都不用談了,因為國家倒閉了。

  稅制中低額的小孩扶養扣除額,不足以反應高額育兒費,相對的還會留有高額淨所得待課稅,實在是不合理,當然養小孩不符合生活成本。

  北歐國家是課重稅的,幾乎50%以上的所得繳交予政府,但相對地人的一生從「出生到死亡」也就是從搖籃到墳墓,政府面面都照顧到,因而不用減稅;並且政府是採用獎勵方式,諸如育兒津貼,令父母無後顧之憂,因而北歐國家的出生率可以從谷底爬上來,目前都已超過1%,而台灣卻仍舊處在谷底,著實令人擔憂。當然,合理的稅制可以減緩少子化的壓力,政府應通盤考慮稅基,並非有錢人才生、才養得起小孩,如果百姓口號是「我生你養」,那政府可能要重新規劃稅制及社會福利政策。若要鼓勵多生,更要從稅制修改,且要修改到有實際的效果,方有可能讓生育率起死回生,舉例來說,扶養小孩的扣除額,一位扣除額為20萬、兩位扣除額為30萬,三位以上扣除額為40萬,這扣除額的數字可用廣泛的問卷調查將更符合實際,當然在高的扣除額後,淨所得的稅率可以拉高,而百姓已無養小孩後顧之憂,若還有淨所得也將樂於繳稅,這不是雙嬴嗎!百姓也不會感嘆養小孩不符合社會成本了。

四、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扭轉少子化壓力:

  政府雖然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但並沒被重視,進而用心修法,以保障個人的自由、生命及財產,如果政府做事都只是喊喊口號,那何必大費周章去簽署這個有普世價值的國際公約?

  國際兩公約的簽署,目的為保障、及尊重人民的基本權利,當然是要尊重人民的養兒育女的自由,給予人民一良好的養兒育女的環境;但以台灣目前的稅制是嚴重處罰結婚者,以及生養兒女者,例如一樣的收入,兩個單身者所繳的稅比兩人結婚後低,幾十年來,已婚者一再抗議這個結婚稅制條款,政府都置之不理,舊社會兩人會因長輩壓力而結婚,從此接受這則稅法懲罰,現在的年輕人可不,不結婚可以吧!更不用說生兒育女了。

  再來就如前段所言,養兒育女每年高達四五十萬元以上,所得稅卻只能申報8萬元扣除額,養兒育女花掉了大半收入,如何還有錢繳稅,倒不如不生小孩,可節省四五十萬元,繳完稅後還可玩得盡興,無煩無惱。政府虛應一下弄個百萬給大家喊一喊生小孩的口號,喊完了大家會生嗎?基本問題都沒解決,大家誰敢生。

  百姓一定非常期望的政府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為國內法,修改與之牴觸的法律,能真正落實到人民的需要,也能解決社會問題,國外能做到,國內也能做到,這不是喊口號,這不是選舉端出牛肉秀秀而己,這也不是政府有能、無能的問題,而是要不要做的問題,一個有魄力的政府不會只看到眼前利益,要有長遠打算,大刀闊斧修改稅法,營造真正有利百姓生子養子的環境,以修改稅法提高生育率為首要目標,這才是真正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扭轉了少子化壓力,促成了提高生育率有用的作法。

五、合理的稅制可扭轉低出生率: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因而「老有所終 壯有所用 幼有所養」這是農業社會下的理想大同世界;但是,低生育率的社會現象救了高齡化的社會結構。也就是現今的工商業化的社會,加速國家需大量建設需求,又迎合培植新興工業的減稅政策,卻成就了低所得的薪資所得族群,需負擔70%以上的國家稅收,高物價、稅制不合理,卻讓青壯年人口負擔太重了,又成就了少子化結果,以致成了「老吾老無及人之老,幼無幼也無人之幼」的現實世界,祥和安逸的大同世界不再。

  社會隨著時代潮流演變至今,台灣少子化趨勢竟然成為超越全球;過去台灣有多少的產品暢銷全球,產量全球第一而洋洋得意;現在卻有著低生育率世界第一,不婚族的人口比率又是如何,恐怕也是世界第一;連帶的許多適婚年齡男人娶不到老婆,只好向外發展,娶了外籍新娘,據統計外籍新娘含大陸新娘佔結緍比率17%,恐怕也是世界第一。這隱藏的潛在危機更令人擔心,她們願意辛苦生活、在家做加工、生小孩、帶小孩,有收入、生活消費支出少、省褓姆費,所得可不用報稅,還可多一口扣除額,使得男人的生活壓力少、稅負壓力少,當然外籍新娘比率攀高。政府有否想到這其中又隱藏更大的危機,台灣的小孩有愈來愈大的比率是外籍新娘所生,若扣除這一部份,是不是台灣本土女性的生育率恐怕接近零了。

  如此再這樣演變下去,社會的變遷將會有更激烈的變化,政府再不正視並及早改善這少子化的問題,將來的下一代、甚至我們活著都還看得到社會問題嚴重化。這意味著:通盤考量、整體配合的人口政策將不可再逃避。

  過去先進文明國家經歷低生育率的痛苦經驗無法學習,以致於台灣尚未達到文明先進國家,即已達到世界第一的低生育率,實在汗顏。人口金字塔結構早已變形,政府一定早就知道,卻從未考慮從稅制修改,配合生育、育兒等福利津貼政策,徹底的及早扭轉生育率年年下降的趨勢。

  個人認為並非苛稅猛於虎,而是沒有合理的稅制保障人民的稅務人權,更不用說有利於生育率提高的稅制。再強調一次,政府再不覺醒,社會演變的後果將難以想像,例如政府拼命的變相加稅,多增稅收用來建設,多舖幾條高速公路、多蓋體育館,將來高比率、高齡化的老人社會,只需要醫院、養老院,在家裏使用健身器材運動,冬天、夏天不敢出門,結果高速公路沒幾個人開車上路,體育館少人打球、或年青人打球看台沒觀眾,都在家看電視吧 !

  所以合理的稅制應以提高生育率為重點來制定,要拉高養小孩的扣除額,實質扣除小孩養育費後,則可拉高稅率課稅,這才真的照顧中低收入戶,才能對高所得者多課稅。如前段所言,第一個小孩扣除額為20萬,甚至30萬,因養一個小孩的經濟壓力不會太大,可以不用扣除全額養育費,但願生第二個小孩者應給予更大的鼓勵,可給予全額養育費的扣除額,第三個小孩甚至可以在全額扣除額外,還可適當的減稅,訂出如此誘人的稅制,生育率必然反轉上昇,當然隨著生育率上昇程度,適時調降扣除額是合理的。當然這樣的稅制必然初期稅收減少,國家的建設也少是合理的,當然百姓也明白少子化下,再多的建設也是浪費多餘的。此時政府可以再全力培植幼兒工商產業,同時全面發展觀光產業,多賺外滙,減少少子化期間的經濟壓力。

六、少年維特的煩惱----國中生的心中的吶喊:

  筆者為國中地理教師,針對人口「少子化」問題與學生深入分享,引起這一群國中生很大的迴響,摘錄其中幾位學生的分享,也讓大家聽聽看未來主人翁心中的吶喊:

  「以前是生太多,現在則是生太少,少子化 老年化,這兩個因素是相連的,當人民生得少,老年人就變多(醫學發達),使得現在年輕人的負擔加重;甚至有些經不起負重而想不開,自殺等等這些可能都是少子化的影響。但為什麼大家不願生小孩,他們不是不願意,而是怕負擔不起,政府的補貼不夠完善東補西貼,別的國家的自然增加率逐漸上升,台灣卻掉到末位,政府需多增加完善的計畫,這樣人民才能不需太大的負擔喔!」

  「總覺得要是政府再不改善的話,想必明年的出生率應該不到1%吧 現在的人不像以前一樣,現在的人大多不想生小孩應該是因為 1.懶 2.生活開銷無法負荷,常聽他人說:『現在少子化現象愈來愈嚴重,在這樣下去,以後的人,每個人平均一個人要養2-3位老人』」

  「現在的社會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打打殺殺,社會這麼亂,如何把孩子教好也是件難事啊!不過想想重點還是政府,他不改善,哪有人敢生小孩呢?是不是?」

  「到最後可憐的還是我們這些小孩,所以一定要好好關切這個話題~」

  「政府根本在挖人民的錢嘛!要大家生小孩,還要大家付那麼多錢,難怪大家都不想生小孩」

  「到我們這一代,生活的負擔就越來越重,不只是要養自己的小孩,還要養爸爸媽媽、爺爺奶奶。所以,如果社會大眾多生點小孩,就是多為下一代著想,不然承受的負擔越重,吃虧的是自己 !!」

  這些孩子純真地分享,您是否聽到了!您忍心真的「債留子孫」,讓無辜的他們承擔壓力與負擔嗎?既然是我們年長的這一代弄壞的,就要把它修好,所謂解鈴還須繫鈴人,愛他們就要更努力去化解危機,愛他們就要留給他們一個沒有恐懼、不安,充滿愛與和平的世界,也讓他們永遠傳承下去。

七、結論:

  當年可以把生育率由正轉負在稅制上祭出殺手鐧,現在為何不如法泡製,在稅制上也祭出殺手鐧,讓生育率由負轉正呢?

  再強調,少子化問題不解決,少子化的連動債最終問題-老人社會問題恐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諸位財經專家有想到嗎?用更重的稅制壓倒年輕人都不足以解決高比例的老人社會問題。

  稅制中低的小孩扶養扣除額,不足以反應高額育兒費,相對的還會留有高額淨所得待課稅,實在是不合理,當然養小孩不符合社會成本。

  大幅提高扶養小孩的扣除額,再將淨所得的稅率拉高,百姓可實質扣除養小孩支出,在無養小孩後顧之憂後,若還有淨所得也將樂於繳稅,這是雙嬴,百姓也不會嘆養小孩不符合社會成本了。

  百姓非常期望的政府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為國內法,修改與之抵觸的法律,能真正落實到人民的需要,也能解決社會問題,國外能做到,國內也能做到,有魄力的政府要有長遠打算,大刀濶斧修改稅法,營造有利百姓生子養子的環境,以提高生育率為首要目標修改稅法,這才是真正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

  第一個小孩扣除額為20萬,甚至30萬,第二個小孩應給予更大的鼓勵,可給予全額養育費的扣除額,第三個小孩甚至可以在全額扣除額外,還可適當的減稅,訂出如此誘人的稅制,生育率必然反轉上昇。當然隨著生育率上昇程度,適時調降扣除額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