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衝擊開發的精神

逢甲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學系 助理教授 張嘉玲
  由於人類的開發行為,造成許多大自然反撲的現象,包括氣候變遷、極端氣候事件、水環境污染及生態衝擊等等問題,均在考驗著人類的智慧,讓我們不得不在「開發行為以提升生活品質」與「環境保護及管理」的衝突中尋求平衡點,低衝擊開發(Low Impact Development, LID)則是依此概念所發展出來的。近年來低衝擊開發在水環境相關研究上被重受重視,許多的案例最早僅在美國執行,漸漸地才拓展到其他國家。低衝擊開發原先是用在暴雨逕流管理,由於非點源污染的擴散及傳遞與暴雨逕流有密切的相關性,因此,低衝擊開發亦被用在污染削減及污染去除的策略上。

  過去針對這類暴雨逕流及污染管理,常用的方式就是我們常說的最佳管制作業(Best Management Practices, BMPs),最佳管制作業包括結構性及非結構性,結構性的BMPs就是透過一些外加的工法,例如:滯洪池、入滲溝等,以解決暴雨逕流及污染對下游水體及生態的衝擊;而非結構性的BMPs則是透過一些軟性的策略,例如:耕作方式改善、肥料管理等等,以降低暴雨逕流及污染所可能造成的危害。傳統的水質水量控制方法有兩個特性,第一是「集中處理」的特性,像是滯洪池或是入滲溝的設計,均是將逕流污染收集至處理設施中,透過停留時間,待污染削減後再排放至水體,這樣的方式,其實是先允許逕流污染的產生,再進行處理,所以作法上是被動的、消極的。第二是「用途受限」的特性,這類的設施及工法,均是為了要改善暴雨逕流及污染衝擊而建構的。事實上,人類的開發行為若能與水質水量控制設施整合,暴雨逕流管理設施的用途就可以是多元的。

  低衝擊開發的概念,事實上就是將傳統暴雨逕流及污染管理較為狹隘的作法加以改善,在地區開發的同時,則設法避免這類暴雨逕流及污染衝擊的產生,暴雨逕流污染產生的量減少了,相對的,結構性的工法及集中收集設施的需求就可以大幅降低,同時亦可達到降低環境衝擊及破壞的目標。低衝擊開發策略的三大原則包括:(1)盡量減少開發地區之不透水表面的面積;(2)盡量保持原有的水文狀態;(3)盡量充分利用入滲能力、增加集流時間,以達到降低開發行為對水質水量衝擊的目標。配合健全的區域計畫,低衝擊開發策略與傳統的BMPs整合後,就成為所謂LID-BMPs (NJ BMP manual, 2003),低衝擊開發策略下的最佳管制作業,作法上將較為主動,用途上將較為多元,LID-BMPs甚至可以跟地區景觀設計及規劃整合,讓暴雨逕流及污染管理可以很自然地融入到人類的開發行為當中,如此,既可以達到人類發展的目標,又可以降低因土地開發行為所造成的暴雨逕流及污染衝擊。

  在我們最傳統的認知當中,人類的開發行為與環境保護兩者間,是彼此互相衝突的。然而,環境保護的創意打破了這個迷思,如同本文中所闡述的「低衝擊開發策略」,則是一個最顯著的例子。人類在求進步的同時,向前進、不後退是必行的方向,開發行為是無法避免的,但人類的巧思可以讓開發行為更為環境化、親和化、柔性化及生態化,讓開發行為對環境的衝擊可以降至最低,這樣做的同時,也代表著開發行為的淨效益是被提高的。因此,我們相信類似低衝擊開發的理念,將是新世代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