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的蛻變

台北市議員 厲耿桂芳

  台灣經過極權統治、戒嚴時期,邁入民主政治之後,對於人權的普世價值,一天比一天進步。在去 (98) 年 12 月,馬英九總統也在國際人權月,簽署世界人權宣言暨《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代表台灣在人權方面的重視及努力。

  在 1948 年通過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第一條:「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所謂基本人權是指人不分種族就是指每個人不分種族、性別、語言、信仰或地位等,都能被公正及平等的對待,也有權利過著自由、安全的生活。這些觀念已經逐漸成為一種超越國家、種族、文化和宗教的普世價值。因此,保障弱勢族群人權是現今世界需要努力的方向,尤其是身心障礙者的人權。

  在過去擔任議員 12 年期間,本人致力於推動身心障礙者的人權發展,過去幾年台灣開始注重於身心障礙者的交通議題,保障其「行的自由」。近年來,交通學的學者、政府部門行政官員以及建築硬體業者均朝交通無障礙方面努力。許多交通運輸學者均以都市交通的無障礙設計,作為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標,台北市已逐步落實無障礙空間,在人行道、停車格及建築物方面都已改善許多,身心障礙者的人權一天比一天受到重視,普羅大眾已被喚起平權的概念。

  然而,身心障礙者文化權的人權平等,卻經常被大家忽略。以台北市的社教館為例,社教館的設計完全沒有考慮身心障礙者使用便利性,社教館的坡道特別陡、沒有電梯可搭乘、座位狹小,其文化平權受到剝奪,因此在過去身心障礙者是無法欣賞任何文化展演。經過本人替身心障礙者爭取文化權的平權之後,城市舞台重新設計,設計出無障礙使用措施,今日身心障礙者才得以踏進城市舞台,享受應有的權利,這是個文化權平等的里程碑。另外,在小巨蛋的設計中,廁所無障礙空間為大家所重視,惟飲水台的設計僅能提供讓非身心障礙者使用,在本人的努力下降低了飲水台的高度。身心障礙者近年來更推行創意文化權,自我設計生活無障礙的創意產品,從無障礙空間概念升級到建立「自由空間」觀念,他們自己瞭解生活上出現的障礙,因而設計出更貼心的商品,讓殘疾人士生活更便利,而不需要被動提升人權,而是主動增加自我價值。

  婦女人權近年來在台灣社會也是進步迅速,數十年前,台灣社會當中普遍存在著養女文化,現已讓人遺忘過去曾經風行的「童養媳」陋習;從姓氏上也可看到婦女的平權,過去女性習慣冠夫姓也是對女性人權的貶抑,現今女性可選擇是否冠夫姓,代表著婦女自主權的提升。近年來政府對兩性平等議題、女性弱勢問題、女性發展議題均相當重視,在今年的三八婦女節時,馬英九總統發表演說表示肯定台灣婦權近年的提升,他強調,台灣女性壽命長之外,在收入、就學率與專業上超越許多國家; 2007 年聯合國所做有關 195 個國家的性別發展指標與性別權力指標評比,台灣排名位居第 20 名與第 22 名。在過去數十年來提倡的女性教育平權現已開花結果,女性在社會、政治、經濟、家庭地位均提升不少,台灣國會的女性比例佔了 31% ,台北市議會議長亦為女性,政府首長有 25% 是女性,顯示婦女都在各領域都已經嶄露頭角。

  一個國家人權指數高,代表國家競爭力強。在台灣在教育、宗教、政治、種族、文化人權方面已經進步許多,然而在司法上的人權仍有進步空間,常常一個案子判決拖延十年、二十年,造成許多人傾家蕩產。本人認為應該在合理時間內進行判決,並給予國家司法人權多一些尊重;此外,司法制度、司法黃牛以及諸多積習,仍有待大家共同推動改革,以期增加司法獨立性,早日實現人權平等的遠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