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家人』的心可降低職災發生率

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衛管理部技術經理 林淑珍

  國道 3 號基隆七堵路段 4 月 25 日 下午發生走山崩塌活埋奪走 4 命的意外,震驚社會。不到一週 5 月 2 日 上午國道三號南下 54.3 公里 處,台北往桃園機場聯絡道路外,現場正在進行路面拓寬工程,驚傳一起工安意外,一名 63 歲蘇姓工人遭四周崩落土石活埋。

  每次看到新聞播報出來的工安意外,看到因作業前的安全措施不夠完善造成人命一夕之間在人間蒸發,總是讓我內心很難過,因為我也曾經是這樣工安事件的罹難家屬之ㄧ。

  在 民國 86 年 1 月 28 日 下午接獲家人來電,「媽媽在工地出事往生了,你趕快載著在空軍基地當兵的弟弟回家」,這天是我訂婚後的第十天。當時未婚夫看到情緒激動的我,不放心姊弟倆自行開車從新竹趕回高雄,於是陪伴著回去處理媽媽的後事。

  媽媽出事的地點是在南二高 ( 國道三號 ) 高速公路後續計畫燕巢九如段第 380 標燕巢系統交流道新建工程,當天進行車行箱涵頂板及側牆混泥土澆注作業,突然間整座車行箱涵模板支撐倒塌,當時媽媽與幾名工人正在施工區域上方伴隨掉落 5.3 公尺 的地面,因傷重經送醫急救還是往生了。經勞委會報告中的事件調查可能原因是模鋼管組成之模板支撐系統中間部分未設任何水平繫條或斜撐,造成不安全環境所致。從調查出事的原因講白話一點,叫做 ” 偷工減料 ” 所造成。是認知不足 ? 還是因為成本關係而減少鋼條的使用 ? 一件工程從交通部交付給榮工處承攬,榮工處再交付給建吉企業有限公司承攬,建吉企業再將部分轉給下包商承攬。一包商再轉一包商,層層下放的結果就是最下包商的利潤低。為了工作、生存及利潤,總是會有一些取捨,往往不會事先想到後果。當時本人才剛擔任勞安人員沒有多久,媽媽就發生工安意外,此事故在我心中是一個痛。

  工業安全衛生其目標是致力於維護工作者的安全與健康,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所謂事故是未經計劃,且不期望發生的事件,經由人的不安全行為或動作,在不安全的狀態中發生,而造成不預期的傷害,死亡或財產的損失。因此事故發生時必然造成兩方面的損失,其一使工作停頓,造成時間、物料、設備、財產的損失,其二造成人員的傷害、殘廢或死亡。

  這 10 多年來在本公司擔任勞安管理的職務,對於新進員工環安衛的教育訓練時,總是代表雇主把公司所存在的危害及事前規劃的預防措施一一告訴新進同仁,及應遵守規定作業,可達預防事故的發生機會。並經常把這些年來的公司內部或國內發生的事件一一說給新進同仁知道,分析事件發生原因,作為在工作上引以為戒的案例,並告訴新進同仁,一個公司願意這麼費盡心思告知有哪些危害及防護措施,就代表企業是重視員工的的安全與健康的,也希望同仁能夠確實遵守公司現場的標準作業流程,有任何疑問都可以與主管或本單位反應,重點是解決問題;針對外包承攬商也以相同的態度加以訓練及要求。

  同樣都是勞動者,在一家公司內可以看到有兩種勞工不同的工作風險來源。一個是公司同仁在雇主提供有一定的知能及一定的防護下,為了貪圖作業方便或快速,做出已知的不安全行為,為自己帶來風險或意外。另一種是公司外包的承攬商,其承攬人在一定的利潤下,總是想以最少的人力、物力來完成所交付的工程。往往旗下的勞工對於工作的風險認知較少,個人防護不足及同樣勞工心態,為了貪圖作業方便或快速,在不安全的狀態下做出已知的不安全行為,為自己帶來更大的風險。

  舉個例子,前 2 個月的一天近中午時分,公司同仁突然發現 2F 辦公室一面玻璃外牆有一個人站在爬梯上,趕緊通知本單位。當下趕過去現場,公司承辦人員未告知本單位該日將進行 2F 窗戶門鎖更換臨時外包工程。現場有 2 位承攬商,一位在辦公室指揮及協助扶持窗戶 ,一位站在建築物外一支大約 5米 左右的爬梯上正在拆窗戶往外拉,當下看到下方沒有任何安全防護,也沒有任何夥同作業人員在下方扶持,看到窗外承攬商一陣晃動,內心真的是驚心膽跳的很厲害,馬上喊暫停。請本公司承辦人員趕緊至下方協助扶持,因工程進行一半在騎虎難下的狀況下做好安全的補強。中午工程完畢後對方告訴我,他們在園區外都是這樣進行作業多年,他們很專業不用特別的防護,他知道科學園區工安要求很嚴格。當下決定犧牲吃飯時間也要與承攬商現場溝通觀念,而不是直接給予處罰了事。我告訴他人不要靠 ”運氣”,當”好運”沒跟上來而發生事故的時候,”早知道”三個字是挽不回生命及財產的損失的。而且”一條人命”沒了,不是一個人消失在這個世上,是公司的損失,是一個家庭的遺憾及可能衍生更多的社會問題等。您願意這樣在”後悔中”渡過嗎?另外,也與本公司承辦人員溝通,外包工程是不分大小事,都要提報工安知道,可以多讓一個人幫忙安全把關。像這件事情承辦人員亦無意識的有其風險存在。今天若是屬於發包單位未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或要求,如果發生工安意外,不只他個人有責任,相對的也影響公司。在該件事件之後,當事人也來道歉並於當日起確實遵守規定執行業務至今。

  這些年來勞委會 為推動與國際接軌之職場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制度,落實保障勞工安全健康,在 96 年開始推動「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勞委會並指出降低職業災害率為新政府重要之施政目標,而其關鍵在於事業單位之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能力,減少傷病發生,並促進產業競爭力。個人在勞安管理職務上深深的體認到,雇主能夠深一層的以 ”尊重員工”的工作權利及生命權為出發點,當作自家人。而員工也懂得”尊重自己、愛惜自己”的生命為出發點,想想家人,彼此提出良善循環的改善。相信事業單位就能夠達到”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的能力”降低職業災害發生率,進而達到促進產業競爭力,為個人、社會、國家帶來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