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的人權

自由業 林秀美

  由於社會的變遷,台灣己不再像農業的社會形態,取而代之繁榮的工商社會,大部份的青壯年、婦女全心投入工作,照顧年邁父母或生病家人的工作大部分由外籍勞工代為看護,在醫院四處可見外勞陪伴生病的家屬到院看病、照護,公園裡推著老人出來散步的還是外傭,目前台灣外勞的看護幾乎己扮演起這個照護的重要角色.

  從社會新聞看起,不時的被報導,來自貧窮國家的這些弱勢人民,費盡千辛萬苦的來到台灣,付出自己的勞力以換取工資,只盼得賺錢回家鄉改善生活,但往往在這樣生活條件的落差中,這些弱勢的人們的權益卻被一一的剝削了,透過仲介輾轉來到另外一個國家,有時淪落成非法外勞,僱主的不平等待遇,超時的工作,不當被扣工資,劣質的生活環境,我們在社會上時常可見.

  近日在報紙上看到雇主逼迫回教徒外勞吃豬肉,不吃則要扣其薪水,超時的工作時間,不但不尊重外勞的宗教信仰且漠視外勞人權,更讓台灣的形象受到影響,試問能生活在這樣民主國家的人民,卻不懂得尊重人權的人,是否應該加以檢討?法律是否該給多這些身處異鄉的外勞多一點的保障或申訴管道. 

   台灣社會需要這樣的人力支援,但卻又缺乏完善的保障外勞權益措施,天天高呼著人權的重要,卻無法實際落實,實在令人感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