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

桃園縣新街國小學生 沈志宇
  我常常在新聞和E-mail上看到一些人虐待動物,或為了奪取牠們身上的一些可利用的價值,而不顧一切的去傷害他們。像我看到我的信箱裡,媽媽有寄給我一些相片,當時我嚇到了,我看到有一群人在一隻很大的鯊魚旁,那隻鯊魚的魚鰭被切掉後就被丟棄在沙灘上,每張照片都一樣,令人膽戰心驚。

   動物跟我們都一樣有生命,我們不要因為我們比較聰明就一直去傷害動物,我們要以尊重的心去看待生命。

   還有我看到一篇新聞,有一個坐火車的男生,因為只是看一眼一個男生的女朋友就被砍死了。我覺得殺人的男生應該將心比心想想看如果自己死了,父母會不會很傷心?還有另一篇報導,有一位高材生,他把好幾隻小貓趕到一個停車場,然後把他們一一虐待死。這些不尊重生命行為,都是危害人權的做法。

   在學校,我常常聽到高年級生罵不好聽的話,有些甚至因為別人看他就罵看他的人,有時候甚至還出手打人,讓大家都又氣又傷心。我覺得這些對人做出危害人權的人,應該要好好想想自己做的事,若別人這樣對待他,他又做何感想?

   我們大家都要好好尊重人權,這樣不但自己得到尊重,社會也可以更為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