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自然生態並和平相處以達到平衡點

邦固企業公司業務助理 永庭瑜

  何謂人權?基本解釋為人類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它涵蓋生命權、 自由權、尊嚴權、獲助權、公正權。現今社會因為時代不同價值觀偏差造成社會事件層出不窮,譬如墮胎問題、廢除死刑的爭議性及父母帶著小孩尋短等等。

  「人」本是獨立個體,我們必須學習尊重他人,不侵犯他人自由為首要,在學校教育體制,同學之間的相處之道需要尊重他人為基本首要,甚至家庭的和諧相處之道,也必須相互尊重,為達到圓滿幸福。但是,隨著我們生理及心理需求俱備後,開始有物質欲望的需求,而貪、嗔 、癡,致使我們覬覦財富造成對生態破壞以獲得更多利益。

  萬物皆有生存之權利,當自然生態失衡,大自然反撲造成更多人類傷亡,甚至衍生動植物滅亡,這些種種接二連三的問題,值得我們省思。而非我們短暫救助災民後,卻無找出根本之道解決,依舊因果循環。

  因此,世界公民總會眾多理念之一,為提倡尊重自然生態並和平相處以達到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