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事發的19分鐘 (Nineteen Minutes ) - Jodi Picoult

 布丁

  這是寫出暢銷書My Sister's Keeper (姊姊的守護者)的Jodi Picoult的又一力作。全書多達560多頁,但因為描述流暢、讀起來絲毫不覺得累。本書主角為纖細敏感的高中生彼得,從小就飽受同學欺侮與霸凌 ( bully-這個字是我覺得中文翻譯翻得極好的詞彙之一),終於在某日爆發,帶著槍械在校園裡大開殺戒...書的內容我不多談,留給想看的朋友自己閱讀。不過書末突然的轉折令人覺得:怎麼會!?但是...嗯,的確很合理啊!

  不清楚本書開始寫作的時間(事件發生的設定時間為2007年3月6日),我想可能是以1999年科倫拜校園槍擊案為出發、2007年4月維吉尼亞理工學院槍擊案為觸媒,而激盪出的想法。不過這兩起槍擊案都與霸凌無關,更多的是槍手本身的偏執性格、或反社會人格導致。說到科倫拜校園槍擊案,2002年出品、Michael Moore執導、贏得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的《科倫拜校園事件》原文片名Bowling for Columbine,講的是原本應該要去上保齡球課的兩名高中生竟中途跑到校園瘋狂掃射人群,使他們眼中的肉身球瓶全倒的事件。其中一條主軸在於探討了個人是否應該持有槍枝。本片非常精彩,的確很provocative,相當的Michael Moore。這位個人風格相當突出的導演立場相當鮮明,每每在作品中毫不隱晦的表達出來,所以若是與他立場相左的人,一定會很討厭他的作品。像是2004年的Fahrenheit 9/11就是很好的例子。畢竟不是美國人,對其政治情勢沒有的任何立場,觀賞該片時除了深受娛樂外,會從導演鋪陳的角度來省思。不過,當時這部片在美國引起支持布希的保守派相當大的反彈。
本書在故事敘述之前,會不特定地在章節開始前加上主角彼得(或是作者?)的想法。下列這三篇給我很大的衝擊:

  當你不能融入時,就會變成超人。你可以感覺到每個人的目光都黏在你身上,像魔鬼沾一樣。你可以聽到一哩外有人小聲地在討論你。你可以看起來像是站在原地,其實卻已消失不見。你可以放聲尖叫,但沒有人會聽見。

  你會變成跌入酸液桶中的突變種,變成《蝙蝠俠》中無法移除臉上面具的小丑,變成失去四肢、心卻完好無缺的生化人。

  你曾經是個正常人,但已經事隔太久,你根本不記得那是什麼樣子。現在隨便問一個小孩小不想受歡迎,他會說不想,但事實上如果他在沙漠中即將渴死,讓他選擇一杯水或立刻受歡迎,他很可能會選擇後者。你懂嗎?你不能承認自己想要,因為這樣比較不酷。要真正受歡迎,你必須表現出本性如此,而事實上卻是你將自己變成如此...如果重要的是其他所有人的想法,你會有真正屬於你的想法嗎?

  我小時候常常往蛞蝓身上灑鹽。我喜歡看牠們在我眼前溶解。在你發覺有東西受傷之前,殘酷總是有點好玩。

  如果沒人注意你,當一個一無是處的人是另一回事,但在學校裡,你自然而然會凸顯出來。你就是那條蛞蝓,鹽巴全在他們手上,。而他們尚未培養出良知。我們在社會學課學過一個詞:幸災樂禍。也就是說看到別人痛苦而感到快樂。但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麼?我想有一部份原因只是為了自衛。還有一部份是因為當一個團體群起對抗敵人時,總會更像個團體。即使那個敵人從未傷害過你也無所謂-你就是得假裝恨某人更甚於恨自己。

  你知道為什麼鹽會對蛞蝓起作用嗎?因為蛞蝓表面有水份,鹽又會溶於水,於是牠體內的水份開始往外流,蛞蝓便會脫水。蝸牛也一樣。水蛭也一樣。還有像我這種人也一樣。

  其實只要是皮太薄無法為自己挺身而起的動物都一樣。

  看著這本書,我不斷省思所謂的校園霸凌事件。雖然大家都知道欺負別人是不對的,但即便在校園這種應該是最單純的環境中,仍有著階級的存在:好學生、壞學生(以成績區分 - - 雖然我相當不以為然)、運動健將、領導人物、開心果,還有討人厭的受氣包,常被取各式各樣難聽的綽號、被惡作劇、嚴重點被拉到廁所打都不算少見。這種文化(或現象)在美國更是變本加厲,高中生涯對很多美國人來說是最不堪回首的恐怖過去。說自己品學兼優好像有點噁心,但起碼國小、國中階段成績一直都很不錯,也常參加各式比賽,應該算是比較有「能見度」的學生。這樣的我有被欺負過嗎?有的。國中時,不知道是哪裡惹到班上的一些滿嘴粗口的壞學生(因為出風頭嗎?),常常被難聽的話「問候」,對方甚至會撩起拳頭作勢要打我。但是因為我的個性強悍,絕對不是打落牙齒和血吞的的類型,這樣的我被欺負時,一定會反擊回去。雖然沒有因為我挺身反擊而不再被欺負,但是至少我自己是沒有受傷,不管是身體或心裡的。忘了後來事情是怎麼解決的,是對方成熟了嗎?還是因為分班的關係?反正就是人生中一段不太開心、但不至於影響到我人格的經歷。那麼,我有欺負過人嗎?說來慚愧,有的。正如上述引言,團體群體對抗特定人物,會加強團體意識。也是國中時,班上有個略微豐滿的女生。現在想起來,其實她長的白胖可愛,但可能一來是外型,再來是名字真的取壞了(姓朱...名字裡有類似"溫"的發音,豬瘟...),而且成績又不好,這樣的她常常被莫名的辱罵、甚至推打。我也有加入這樣的行列中(動嘴皮的部分啦)。現在想起來真的很對不起她,她完全沒有得罪我們,幼稚的我們卻極盡所能的欺負她。對她來說,每天在學校的日子一定都像是地獄一般吧?在學校裡沒有朋友(也沒有人敢和她做朋友,因為會被連帶欺負 - - 這點和彼得的青梅竹馬從小時候的起身維護他、到後來的不願和他接觸一樣),回家恐怕也不敢和爸媽說自己的遭遇。這種恐怖的日子,不曉得對她的人生有什麼影響?(真很對不起!)

  有人會說,受到欺負的人有那麼多,不是每個人都會拿槍掃射校園啊!沒錯。但是別忘了,不同人對同一件事情的反應是大相逕庭的。有人會大哭,有人會怒罵,有人只是聳聳肩,但也有可能會有人選擇自殘或傷害別人的路途。不能因為你不會這麼做,就判定別人的反應是不合理的。當然人都應該努力控制情緒、以正面積極的態度面對人生。但是,就是有人走不出來啊!這不是對錯是非的問題,這就是個體性的差異。我不是要幫書中主角的角色說話,但是,從本書讓我思考一件事:什麼時候人會決定即使會冒著入死牢的危險也要血染雙手進行復仇?身心正常的人應該不會樂見生命在眼前消逝,更別說是由自己來奪走他人的性命。可是,當一個人覺得世界已沒有公理可言、只有靠自己才能停止如地獄般恐怖的現狀,這樣出於自衛的殺戮,令人覺得心疼。為什麼法律不能保護我?為什麼沒有人挺身維護我?我喜歡看CSI這類探討犯罪事件的節目。常有因為法律無法還他公道、而自行復仇的案子,警探們都會說應該要交給法律,自己動手就是不對。可是,法律為這些受害人做了什麼?強暴犯、殺人犯在律師的辯護下,walk away acquitted,這樣叫做公道嗎?所以這類的案子都會讓我很難過。要是法律、社會體系能保護他們,他們何必走到這一步?同理,要是在他人受欺侮時,有人出來為他說話,事情會演變的如此不可收拾嗎?漠視不公正的人,就是沈默的幫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