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公民論壇

元培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學生 歐柏宏

  人權:全人類都是生而平等的,他們具有天賦不可奪的權力,在權力上,人生而自由並且平等,把人當人就是人權,聯合國憲章集各國憲法均設有維護自由與平等基本人權專章。

  尊重: 公民絕非只能利用投票權來贏的尊重,否則這些尊重只能兩年或四年一次!當公民開始尊重「公民」,就能如同連鎖反應一般的引發公民的力量,才能贏得「政府」跟「企業」的尊重。當然這樣的公民自我尊重,必須透過立法搭配各項「公民制度」加以落實。

  法律: 從台灣成功的民主制度發展可以證實,公民參與必然是推動法律變革的主力,提昇每一位公民對於「法律素養」的提升,透過網路跟媒體針對法律實質內容的影響充分討論,再透過各層級「公民投票」作為最高的「政權機制」,這樣法律就不再被把持,公民就成為直接推動「法律變革」的主力。

  稅務: 人民有納稅的義務,但是「稅務制度」只是由少數人來決定,稅務制度必然傾向原先握有社會資源的一方,越有錢的人越透過不當稅制更有錢有權,稅制就會更傾斜,要能制衡這樣不公平的稅制,只有「公民」的力量,政府容易被社會既得利益者把持,所以「公民」唯一可以「制衡」不合理稅制的力量。

  環境: 「環境」無論「社會環境」「經濟環境」「人文環境」其實都是由「公民」所構成,簡單的說:「公民構成了環境」。所以要想改變環境,讓環境更好更健康,只需要改變一個個的公民,就能產生成效,所以我認為「公民」就是「環境」的建構者,「公民」改變,「環境」就會改變,所以如何「提昇公民意識」,喚醒「公民自覺」,正是我們最大的課題跟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