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的權利

高雄縣仁武國小補校主任 林榮香

  每天打開電視翻開報紙,看到的不是燒炭自殺就是殺父母殺子女。這是什麼世界啊!曾幾何時,我們竟然從一個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有情、朋友有義的家庭、社會快速的淪陷到如此讓人心驚膽寒的世界。到底是哪裡出了錯?

  學校教育絕對只教好不教壞,反而是電視傳播網路大大的影響人的思為。加上少子化父母的寵溺,因而養出很多霸王型的小孩。想要什麼就要什麼,要不到就不爽,偷、搶、騙樣樣來,更糟的是他們不認為這是不對的,因為電視不都是這樣演的嗎?『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句話教壞了多少人。自私、不負責任、不重人權、眼高手低,再再讓人心痛。

  現在除了道德重整教育外,最重要的是要加強人權教育,讓每個人都知道尊重生命,尊重別人的生存權和尊重萬物的生存權。沒有人可以剝奪別人的生命即便是父母對子女,子女對父母,因為子女不是父母的財產。沒有權利去決定子女的生死。也許我們被五千年的帝制文化束縛的太久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親就是一家之主,家中的一片天,以為可以決定家人的一切。但隨著人類科學的進步,對自身權利認知都一直改變,知道要為自己爭取自己權利與福利及生存的空間。

  如此,我們就必須在人權教育、兩性平等、生態環境等教育上努力。說白了人權教育就是學會如何尊重別人、尊重自然大地。我們的老祖宗不就是教我要敬天尊地嗎?曾幾何時我們竟在做與天爭與地爭的事。地球的資源耗盡再我們這一代手中,教我們的子孫情何以堪,如何活下去。換句話說,我們是在剝奪子孫的生存權。太自私了,當下唯有改變觀念,才能救我們的地球、救我們的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