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陳義雄家屬一個交待!

台灣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黃光國
  時光飛逝,319槍擊案發生至今,已經即將屆滿六週年。對於這件喧騰一時的奇案,讓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在該案發生將滿兩週年前夕,被警方指為319槍擊案嫌犯的陳義雄家屬,突然透過張曦光先生,跟民主行動聯盟聯絡,表示他們希望由民盟出面,召開記者會,說明警方對他們不當取供的經過。

   當時民盟覺得滋事體大,替陳義雄家屬召開記者會,萬一發生任何差池,民盟恐怕會成為眾矢之的。為求慎重起見,我們特別在2006年3月11日星期六的下午,安排陳義雄太太及女兒到台北『紫藤廬』,由王清峰和蘇盈貴兩位律師以交叉詰問的方式,質詢陳義雄家屬許多案情細節。事後,蘇盈貴認為,確有新證據顯示陳義雄受到冤屈。民盟才決定翌日上午十時,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讓陳義雄家屬有機會說出心中的不滿。

   在記者會上,陳義雄的妻子李淑江明確表示,槍擊案當天中午,陳義雄和家人一起吃飯,並不在槍擊案現場。但檢方故意忽略不予採信查證,反而說家人都承認陳義雄涉案,不但冤枉陳義雄,也汙衊了全家人。

   陳義雄的兩名女兒指出,當初警方及檢察官拿「黃衣禿頭男」照片給家人看時,大家沒有仔細看,後來才發現該「黃衣禿頭男」根本已經頂禿,但他們的父親只是額頭高,頭頂並沒有禿。

   最令人髮指的是,當時三一九專案小組,曾使用許多不當的手段,威嚇脅迫陳義雄家人,要求他們「合作」。陳義雄的女兒陳怜君跟行刺總統案根本毫無關聯,警方竟然把她戴上手銬,偵訊到半夜,還不放人。陳義雄的兒子陳建州說,被刑警盤問時,他曾要求找律師,但是盤問他的刑警告訴他說:「律師來了也沒有用,律師來也只是坐在那裏,來一趟要花很多錢」,逼得陳建州打消念頭。

   最不可原諒的是,專案小組準備好文稿,要求李淑江照唸,以便錄影作為她「自願供述」的證據。李淑江不從,刑事警察局長侯友宜語帶威脅地告訴李淑江:「要不要錄影隨便你。我要回台北了,不錄影要有什麼事,後果一切由你負責。」李淑江才勉強答應。因為錄影時才初次看到稿子,李淑江讀不順,重複錄影了好幾次,才勉強完成。用這種手段取得的證據,怎麼能夠作為陳義雄犯罪的「證據」?

   在記者會上,蘇盈貴提出了一個疑點:警方公布槍擊案當天下午一點四十五分在台南市金華路三段卅四號寶麗寶銀樓前拍攝的照片,並指照片上的黃衣禿頭男就是陳義雄現身「熱區」的證據。但是比對聯合報當天稍早十七秒前,在同一地點拍攝的金華路照片,前者街道景象平常,後者卻旗幟飛揚、人潮擁擠、鞭炮煙霧瀰漫。兩張照片的街景有天壤之別,讓人強烈懷疑警方所謂的證據涉及「作假」,他要求立法院應重新調查。

   前偵調會成員王清峰則出示由刑事局出版的槍擊案調查報告,報告書內收錄了九十三年三月廿九日、即槍擊案發生十天後,陳義雄溺斃打撈上岸的遺體照,照片上的陳義雄頭頂還有濃密的黑髮,完全沒有禿頭跡象。

   針對陳義雄家屬的質疑,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立刻率專案小組逐一回應。針對「槍擊熱區十七秒」照片造假一節,刑事局偵一隊長周幼偉說,該照片取自槍擊案現場附近寶麗寶珠寶行,鏡頭由騎樓向內拍攝店門,雖因角度關係,細看可看到擠在快車道迎接車隊人群的腳,並非冷清無人。

   有關陳妻李淑江指控受侯友宜威迫,拍攝向社會大眾道歉的錄影帶一節,周幼偉說,三月六日李淑江供出案情,但擔心台南住家附近多是親綠營民眾,擔心無法面對街坊及媒體追逐,「主動詢問要如何因應」,侯友宜等專案人員和主任檢察官等人,「才研究出以拍攝錄影帶的方法因應」。

   有關陳義雄兒女陳建州、陳怜君指控「上手銬、不當取供」部分,周幼偉說,去年三月四日至六日專案人員持拘票、搜索票拘提陳家長子陳建州夫婦及陳怜君,因陳女在帶回台南市東寧派出所後哭鬧,才被上手銬,陳建州夫婦則未上手銬。

   周幼偉說,至於家屬質疑陳義雄只是前禿非全禿,「黃衣禿頭男」並非陳義雄。這是因為監視器拍到的影像,可能因光線角度使得頭頂比較亮,「感覺像全禿」;另外警方也把陳義雄的形貌、跑步身形相似度列入考慮,才認定是陳義雄的影像。

  檢方表示,檢警並非只憑照片,而是根據陳義雄的長媳、親家及姊夫黃維藩等證人指證,才確認黃衣禿頭男是陳義雄。

   刑事局副局長林德華因此駁斥陳義雄家屬的指控「了無新意」,並說事實真相不該混淆。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也說,三一九槍擊案結案報告是多次討論形成共識,並非任何機關或人員主導或操弄。「沒有明確新證據,檢警絕不會重新偵辦」。

   剛上任的警政署長侯友宜則是在一天之內連開兩次記者會,強烈反駁媒體報導說警方用「施壓」方式辦案。他一再強調整個偵訊過程,不僅警方,檢察官、檢察長都全程在場,且有全程錄影,不可能施壓。針對外界傳言,侯友宜是因為偵辦槍擊案「有功」,才升任警政署長,他很不高興地說:「我(辦白曉燕的時候)命都不要了,還在乎升官嗎!」

   事後,侯友宜接受記者專訪,形容他這兩天成為三一九案箭靶的感受是「啞巴壓死囝」(台灣諺語:啞巴壓死自己的兒子,有口難言)。他清楚整個案件偵辦過程;但他也承認,這種事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侯友宜強調,「三一九槍擊案只是偵結,並沒有破案,隨時都可以再查」。可是,對於陳義雄家屬的質疑,侯友宜卻表示,如果能釐清案情當然好,但看起來是「沒有新事實、新證據」。

   有記者質疑:他在刑事局長任內提報的三一九敘獎案,有兩百零五名官警敘獎,其中五十人記兩大功,打破以往歷年記錄,已經升任警政署長的侯友宜顯得有點尷尬,表示確實爭議太大,「眼前絕不會討論」。「我不是神仙,我已經盡力了!」侯友宜首度鬆口說,他私底下真的贊成真調會成立,讓其他人來查,但,「這不是我說了算!」

台南地檢署公布偵訊錄影帶,駁斥陳義雄家屬逼供的說法,律師王清峰隨即指出,陳義雄五名家屬接受警方訊問就達廿八次,前後受偵訊時間長達一、二十小時,檢方擷取片段錄影帶公布,沒有太大意義。

   王清峰指出,根據檢方的不起訴書及刑事局的三一九槍擊案調查報告,警方其實並沒有陳義雄曾在槍擊案「熱區」行兇的直接證據。對陳義雄涉案的指控主要依據是陳義雄家屬的供詞。

   王清峰說,根據檢方不起訴處分書,陳義雄家屬既不知道陳義雄是否到過現場、是否曾買槍、有沒有行兇、不敢確定陳義雄留下的字條是不是遺書、更從未聽聞陳義雄討論槍擊案或承認行兇。

   她指出,檢警認定陳義雄行兇,不過是公布「黃衣禿頭男」錄影帶後,陳義雄妻子李淑江轉述陳義雄「我自己做的事,我自己會處理」一段話。如此薄弱的證據,怎麼能夠入人於罪。

   陳義雄家屬發言人、民間真調會成員張曦光則在媒體上公開質疑黃維藩在陳義雄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2006年3月15日,張曦光在電視叩應節目中表示,刑事局至今沒有查到陳義雄買槍的四萬五千元來源。陳義雄已經退休十多年,妻子掌握一切財務,每月只給陳義雄三、五千元,最多一萬元零用錢。陳義雄如真買槍,四萬五千元從哪裡來?如何證明黃維藩收到這筆買槍的四萬五千元?

   2004年3月29日陳義雄在魚塭的浮屍被發現當天,陳義雄的家屬才得知訊息、還不了解狀況時,黃維藩就打電話到家裡關心。張曦光因此在電視上問黃維藩:「你怎麼那麼快就知道陳義雄溺斃?」

   張曦光因此強烈質疑黃維藩在本案扮演的角色:指證「黃衣禿頭男」是陳義雄的人是他,自稱賣槍給陳義雄的人是他,第一時間知道陳義雄溺斃的人,居然也有他!可是,他對於陳義雄買槍的經過,又供詞反覆,交待不清。對這個八十幾歲老人的說詞,警方為什麼深信不疑?

   依照刑法第一百廿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侯友宜以及偵辦三一九知警方人員,是否確有如陳義雄家屬所指控之脅迫行為,當然應向社會明確交代。可是,針對這許許多多的疑點,警方均相應不理,不再作任何回應。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被告的偵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全程錄影。如今,檢警既曾將陳家長子、長媳、次女三人以被告身分拘提、偵訊,就應該拿得出全程連續錄音以供檢驗。所謂全程連續錄音,是指警方將三人拘提到警方實力控制之下、開始問話起,是否告知應有的權利,訊問者的任何發言,被告的回答,均須清楚呈現,載明時間並與警方筆錄內容一致。錄音帶起始不能中斷,有換帶亦必須載明時間點。

   要查出319槍擊案的真相,或許困難重重。可是要查明警方在偵訊過程中是否「不當取供」卻毫不困難。令人遺憾的是:面對陳義雄家屬的質疑,不論是台南地檢署或是警方都擺出強烈自我防衛的姿態,其上級主管機關,也沒有任何表示,整個案件也因此而擱置下來。

   二次政黨輪替之後,據我側面的瞭解,特偵組仍然有人持續負責在偵辦319槍擊案。可是,時間過了兩年,卻沒有聽到他們的工作有任何突破。如今法務部前部長王清峰已經因為拒絕執行死刑而辭官下台。新上任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則以辦案公正著稱,我希望他能一本鐵面無私的精神,繼續追查319槍擊案,即使不能偵破全案,最起碼也應該給陳義雄家屬一個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