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孩子一個幸福快樂的生活

社工師、諮商心理師社工師、諮商心理師 施夙真

  一頭栽進助人工作將近20年,總覺得自己還有許多該做而沒有做的,好希望自己有更多的時間、有更好的專業能力可以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然而,自己也常常思考:這麼多年來,需要幫助的人為什麼不見減少?需要被解決的問題為什麼還是不斷重複出現?

  曾經我負責的一個寄養兒童因為被母親帶走,最後竟被母親的同居人虐待身亡、陳屍街頭,當時的我心痛與自責不已。心中一直期待這樣的事件不要再發生,孩子何其無辜!在我坐月子期間,那位兒童的母親及他的同居人被捕落網,記得我在給自己小孩的小日記上寫下這樣的話:孩子,曾經有個小天使來過這個世上卻沒有享受到父母的疼愛,所以上帝把他接回去照顧了,希望上帝再幫那個小天使找一個疼愛他的爸爸媽媽,讓他能夠再來到世上當一個幸福快樂的人!也希望這個世上不要再有小天使提早被上帝接回去他身邊了。然而,我的兒子今年已經國中了,還是不斷的有小天使因為他們的父母或照顧者的虐待、傷害,使得他們原本應該像陽光般的笑臉失去了光采!

  為什麼我們的通報制度比以前完備、我們的社工人力比以前充足、我們的專業訓練比以前精細、、、、、,但是這些孩子的人權還是無法受到保障與照顧呢?每次從媒體上看到同樣重複的兒虐新聞時,大家總是指責制度、指責社會,可是我更想說,孩子不是個人的財產,他是獨立的個體,有他的人權,是需要被尊重與重視的,作為父母與照顧者的人怎麼可以擅自專斷的決定他的生死,甚至對孩子失以各種形式的虐待!

  從兒童轉到青少年領域工作,更是不捨這些國家未來的棟樑。他們從小在心理受到許多的傷害,「幸福快樂」的生活對他們而言似乎是遙不可及的夢想。作為一個助人工作者,我一直以來所努力的就是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追尋他們的幸福快樂,這不就是身為一個人最平凡、簡單的心願嗎?但是我也發現一己之力是微薄的,唯有大家都有這樣的目標,願意為這樣的目標努力才有可能讓所有的孩子都擁有幸福快樂的生活。

  早在一九五九年第十四屆聯合國大會即通過兒童權利宣言,更是早早就確立了人類有給兒童最佳利益的義務。然而五十年過去了,世界各地仍然有不少的兒童遭受身體上的虐待、戰爭的迫害、教育的剝奪,這就是我們給孩子們的承諾嗎?我想我們仍須努力幫助那些躲在角落哭泣的孩子們,讓他們能夠真正的作一個幸福快樂的小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