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資源豈容浪費!

彰化縣政府社工督導員 陳明湄
  這些年來,台灣的社會福利服務,已由傳統消極救助方式轉變成積極的輔導,提供更適切、更符合受助者之需要之服務;服務面、服務對象亦更廣,慢慢與先進國家並駕齊驅,堪稱囊括了「從搖籃到墳墓」也就是從出生到死亡的各項社會福利,讓社會福利更臻完美,社會制度更加健全;對一般國人而言,多了一層保障,對納稅人而言,卻也多了沉重的負擔,好不矛盾喔!

  當服務層面擴大了,難免會被利益團體或有心人士利用,則失去了保護弱勢族群的美意了!如前一陣子發現,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居然擁有3000.C.C以上的數百萬名車,且享有免牌照稅;孤貧病苦無依老人卻突然有百萬之年收入,究其原因是這些真正的弱勢者不諳法律,也不懂得要保護自已的權益,故而無端引來不肖份子的覬覦,卻也成了這些人的人頭了!無端喪失政府給予扶助之資格,及享有各項福利措施,受助者反而成為受害者。

   結果是真正的社會資源並未落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上,良法美意未被弱勢族群享有,反而被非法分子利用,及被有心人士扼殺,這些都不是我們所願見到的!鑽法律漏洞利用人頭竊取非分、無良心之福利財,實是令人痛心疾首;不但增加了納稅人負擔,真正的社會資源豈容浪費,但這又涉及人權的尊重了,原本就少有人權的弱勢族群更被剝削,納稅義務人的人權更被踐踏了。所以政府在提供服務當中,亦要加強對其權益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