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上的無障礙空間

龜山鄉公所課員 陳淑綺
  「公背婆」在民俗藝術表演中,很詼諧逗趣;但若在現實生活中,身心障礙者要過正常人的生活,絕非僅賴無障礙環境就可暢通無阻了!

   有一對肢障和視障的夫妻,在相知、相惜、相愛中過著幸福、快樂、美滿的生活;彼此當對方的眼睛和手腳,難分難捨,日子一久,兩人對生命共同體的體會更深。數年前,家中的燈壞了,肢障的太太指揮視障的先生修理,一如過往兩人合作無間;修畢,先生一不小心採了個空,結果摔傷了瘠髓,從此就變成了對方的負擔,王子與公主的生活就出現了變奏曲了!若當初在他們的生活環境上,就能依法設計考量,當不會有二度傷害的情況發生!

  殘障福利法自六十九年實施後,已逾越三十多年頭,對身心障礙者而言,那些是符合人性的?那些是實質的關懷?唯有當事人才清楚!台灣要邁入福利國家的行列,社會福利工作刻不容緩,除了「專業」的考量,「人權」的重視,亦是當務之急。否則真正的主角-弱勢者,只成為政治或利益團體的祭品,爭取了老半天,受益者竟然是強勢者,多諷刺!

  身心障礙者想擁有一般正常人的生活,需比正常人付出好幾倍的努力;殘障福利法上保障身障者,請大家好好遵行,不要再假借名義或巧立名目,多留給他們一些空間;社會越進步,你我成為身障者的機會也越大,「同理心」、「心靈環保」應可消弭障礙的鴻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