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豈有此理

台灣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大陸研究所教授 蔡逸儒

  台灣的納稅季節又到了,每年此時眼看資本利得、企業主能逃的逃、躲的躲,省的省,就讓誠實納稅、一毛收入都跑不掉的薪水階級怨聲載道,此時尤其讓人想起剝削與被剝削階級,壓迫與被壓迫階級的講法。若說共產黨是小人,但他總喜歡實話直說,講些大家不喜歡聽的真話。

  大家應該還記得不久之前,陳長文律師因為房屋被稅捐機關錯課房屋稅,金額雖然不大,但陳律師親自寫狀紙,跟稅捐機關打稅務官司才討回公道。官方的說法是,事情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但大家心知肚明,若不是以陳大律師的社會地位、法學知識,事情若不上了媒體,而能夠如此善了、速了,實在讓人難以相信。

  百姓看在眼裏、記在心理,官字兩張口,隨他去講。表面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實際上卻不無為有錢、有權的人服務之嫌,要不然為何就是大官、市長、立委的車子失竊馬上找得回來,高官涉案也能得到特殊禮遇?這是什麼原因?藍綠政客可否出面講個道理來聽聽?官大、錢多、權重果然不同?看看民眾服是不服?

  凡是和政府打過交道的人都知道,多數民眾是有嘴不會說,有筆不會寫,根本不知如何與官署交涉,民眾如有不滿或是申訴,動輒要當事人寫個報告上來,然後回文的時候不是擴張做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就是不痛不癢或避重就輕的把相關法條照抄一遍,絕不針對問題正面直接回應,讓人民看的一頭霧水。

  許多知識份子常碰到的問題是,應邀出席電視、電臺或報社活動,進行專題演講,或就特定議題進行討論,到底所得應該是鐘點費、稿費或業務支出,財政部的解釋莫衷一是,有的單位堅持開立薪資所得,有的則是業務支出,對當事人來說,性質完全一樣的事情,電視、電臺與報社居然會有不同的作法,匪夷所思。

  這裡的問題,一是財政部的解釋不夠清楚,而且部分地方還有擴張解釋之嫌,甚至不能排除財政部官員故意模棱兩可解釋,大家搞不清楚最好,能坑一個是一個,反正納稅人倒楣,關他屁事;二是各公私機關承辦人員本身學養不足,又怕違法犯紀,反正又不是自己繳稅,就列為薪資所得。這種搞法豈能說是合理?

  沒有雇傭關係、同一性質的所得居然會有全然不同的稅務標準,不知這算不算具有臺灣特色的所得稅法?吳敦義院長強調,庶民政治與經濟,民怨必須立刻處理,不知是否要請民意代表把部長叫來狠狠質詢一番,藉此再給人民上一堂課,告訴大家,法律不但不保障不懂得維護自己權利的人,而且還是有階級性的?

  不合理的事情太多,從財稅到健保到教育,從經濟到金融到保險莫不如此,資源分配不公,而剝削階級不打是不倒的,表面上政府存在是為人民服務的,但實際上卻成了剝削者的幫兇,民眾不拿個棍子緊隨在後,三天不敲它一棍,它就還真以為自己成了被人民服務的物件,真是豈有此理!

作者:美國北亞利桑那州立大學政治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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