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報章媒體披露醫療缺失,造成病人家屬悲痛,憤憤不平,而打上官司;既使勝訴,也只有賠償有限金錢,但換不回寶貴生命。
在年初時,姪子某天晚上因身體不適,自行叫救護車,但到醫院很不舒服,打電話給主治醫師,而醫師卻遲了一個多小時才到,導致姪子突發性心肌梗塞而不治,英年早逝,留下只有結婚一年半的年輕妻子及老母親。看到妹妹白髮人送黑髮人的那一刻,她昏倒了,傷心欲絕,無語問蒼天,似乎沒有人能還她公道。台灣的醫療號稱高明,但再怎麼高明,醫生若沒尊重病人,以同理心,給予妥善照顧亦是枉然。
本人不久因胃不舒服到某家醫院看診,按照時間掛號等候問診。因前一個問診時間很久,心想無聊去買個報紙來看,不料,買回來沒超過看診時間,醫生卻已經休診了,無視病人看醫生的權利。我在這要呼籲某些醫生,要尊重人權,以同理心看待每一個病患,想想若今天你是病人,被剝奪看病權利,你會怎麼辦?
我以親身經驗及姪子醫療過失案例來說明,醫療人權在台灣仍是善待改進的地方,病人生命比自身利益來得重要許多,必須能做到『我為人人,人人為我』觀念。
但在社會上還是有許多好心的醫生,雪中送炭,不僅醫好病人的病痛,還醫好病人的心。人以心為根本,萬病由心起,治標還治本,讓病人重回希望,像這些醫生反而因多在媒體加以報導,讓社會有溫暖,國家有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