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規制定應取決於民意

劦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魏芊芸
  環保是全球最重要的課程,不論已開發或尚未開發的國家,不論已發生或尚未發生環保問題,這都與人類生存息息相關。

  政府為了環境保護不遺餘力,民眾能體諒政府的用心也很願意配合,但是往往在制定一個政策之前,很少取決於民意,制定公佈之後只在網路上公告,也沒有公文給業者,又缺乏足夠的輔導動作。從事廢棄物處理或清除等環保業者,大都基礎勞動者,苦幹實幹者居多,更需要輔導才能熟悉上網動作,如果因不熟悉上網或漏上網申報,也要給民眾改善的空間,不要稍有疏失,就馬上祭出罰單。

  廢銅(D-1301)一向都是自由買賣,因為發生高鐵和台電的電線電纜被偷,政府就禁止事業單位買賣廢銅,這是不是有點因噎廢食,捨本逐末,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嗎?抓小偷是警察工作,處罰偷竊行為是司法的責任,縱有少數不肖業者收購贓物,政府更要有良策保障守法的業者,不要想改法令馬上就改,一點兒也沒有辦公聽會給業者一個充分了解的機會。

  因此本人有以下建議:

1. 經濟部工業局、環保署在申報上網方面,要多方輔導,教育部一個九年一貫方案的實施,辦過好多場次、分區、分階段上課宣導,循序漸進,廢棄物事業單位者比從事教育工作者更不懂得文書工作,是不是要給他們更多學習與認識的空間?

2. 民眾上網動作延宕,非全部民眾之錯,效果不彰是政府沒把輔導工作做好,可以利用約聘僱人員、替代役、志工輔助教導民眾,而不是動輒祭出罰單,招惹民怨。

3. 政府在制定法令之前,多傾聽民意,不要一意孤行。

  期待政府能傾聽民意,讓民情得以上達,才能制定較完善的政策,達成「以民為本、以法為規」深得民心的政府,共同營造一個讓企業界放心投資、百姓得以安居的富強康樂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