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該不該

自由業 莊斐傑

  至今還有40位三審定讞的死刑犯尚未執行槍決,未執行原因主要為王前法務部長滿懷悲天憫人且願代替受刑的抱負,以及廢死聯盟滿口關懷人權及違憲等藉口拖延,致受害者家屬心裡盡是煎熬。

  就人道立場執行死刑似乎不適當,但當受害者遭受到心理及生理迫害時,加害者有想過他們也有生存權嗎?如果沒有,那他們也就沒有資格談人權,就像有些罪犯終生褫奪公權一樣。如果真廢死,會不會加速犯罪發生,沒人敢保證,如果真廢死,會不會增加社會成本,答案確是肯定的,就因這理由,廢死即無檢討之必要。

  在這人治的社會,本應有一套生活準則以利社會正常運作,而執行死刑不過是處罰犯錯者的一種方式,如果拿掉了,社會可能因此失衡,所以真的希望滿腔人道熱血擬廢死的人們,可以把妳們的愛轉化為協助死刑犯安心的離開,扶持受害者家屬儘速擺脫失去親人的傷痛,為整個社會貢獻更正面的力量及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