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蜘蛛人比法律好

待業中 林昶羽

  兩年前的一月因為與客人間付款條件的爭執;再被罵一句〝你是白癡阿〞結束了我在基隆路協X公司八年多的日子,當然;不是我自己把老闆辭掉而是老闆請樓下警衛趕走了我 ...當天我到當地警察局備案,最後同事也有三位在警局當證人說我被罵〝白癡〞,連警衛都看不下去跳出來說若有需要他也願意出來作證。

  我連要求一張非自願性離職證明都不願給;老闆說要除非開立〝自願性離職〞不然他不願意開立,放話說要告就告他沒再怕的...當然最後我還是去台北市勞工局訴說了我的委屈辛酸史....不過有用嗎 ﹖我總覺得法律就是保障好人的;就像電影情節依樣扮演著蜘蛛人和超人的角色站在正義的一方和惡勢力對抗;誰知後來我才知道勞工局只是幫忙〝協調和申請管道〞而以根本沒啥用處,雖然我兩次協調勞工局都覺得我是對的,但畢竟他是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效益的,(這也是後來才知道)。

  最後;近四十萬的資遣費仍然一毛錢也沒有到手,勞工局的人要我再接再厲直接上法院去告他,但有腦袋的你知道嗎?一般人真的有時間和老闆在那邊耗?看過去老闆的背後是一大堆律師和其他哇溝師排成一列隨時命;而我們哪有錢請律師啊 ﹗也需要常常請假上法院 ;甚至會不會因為常請假又遭到下一個新老闆的不滿又叫人捲舖蓋走路呢....? 所以最後我只能無奈的選擇放棄,不是我瞧不起那些錢;也不是我沒骨氣不想討回公道。與其說必須向現實低頭;倒不如問說〝蜘蛛人你到底在哪裡? I NEED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