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總統制在台灣的運作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所教授兼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 施正鋒

摘要

  即使經過多次的增修條文,中華民國憲法仍然具有相當的半總統制特質,也就是在總統之外,還有一位行政首長。在這裡,我們先將對於憲政體制作理念型的理解,接著,簡單回顧民主化以來的修憲內容,把重點放在總統的人事任命權、以及政治制定權。再來,我們將要考察民進黨、以及國民黨對於當前憲政體制的認知,特別是前總統陳水扁、以及現任總統馬英九的看法。當然,本文的重點在於兩位總統如何面對他所任命的閣揆,尤其是當兩者在對重大政策有所歧見之際,如何進行化解。由於憲政體制並非在政治真空運行,因此,我們也會觀察政黨在國會的相對實力,是否能掌握立法院的過半席次,是否會左右半總統制的順暢運作,也就是執政黨如何形成立法的最小獲勝聯盟。

關鍵字:台灣、憲政體制、半總統制、總統、行政院長、國會

壹、半總統制的特色

  在中央政府的立法、行政、以及司法三權當中,如果我們以立法權與行政權的分(separation of powers)、或者是合(fusion of powers),可以將憲政體制分為「總統制」(presidentialism)、以及「內閣制」(parliamentarism)。美洲國家大致上是脫離殖民地建國而成,沒有君主的包袱,如果不算加勒比海那些原先是由英國屬地轉變而來的國家,絕大多數以美國為馬首是瞻,採取總統制;相對之下,歐陸國家(西歐、北歐)大部分是君主立憲演變而來,由於囿於既有虛尊元首的傳統,總統制注定無法成為選項,內閣制成為唯一的選項。

  比較特別的是所謂的「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ism),我們又習慣稱為「雙首長制」,看起來好像揉合上述兩種憲政體制原型(prototype)的特色,卻似乎又獨樹一格、有自己的運作邏輯,不能單純視為兩者的混合體(hybridity)(Duverger, 1980; Elgie, 2004; Roper, 2002; Shugart, 2005)。在東歐民主化以後,包括蘇聯解體後的15個國家,除了中亞國家青睞總統制,半總統制儼然是被偏好的憲政體制(Elgie, 1999: 14, Fig. 1.1; 2010; Matsuzato, 2006; Protsyk, 2005)。

  在1946年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雖然當年制憲者各有不同的想像,不過,由於在民選的總統之外(儘管是由國民大會代表間接產生),還有一個必須向立法院負責的行政院長,因此,應該可以歸類為半總統制。在李登輝總統任內,經過多次的增修條款,儘管內閣制的特色逐一被剔除,然而,盲腸般的閣揆仍然被保留,因此,「九七修憲政權」仍然可以算是半總統制。

  在總統制之下,選民有兩張票,分別選舉總統、以及國會議員(圖1);由於彼此各有自己的權力基礎,總統與國會並無直接的關係,只能透過相互牽制來達到制衡(check and balance)的目的。也就是說,獲得百姓直接授權(mandate)的總統不用對國會負責,而國會也沒有發動不信任案的權力,當然,總統也不能解散不聽話的國會。在最壞的情況下,如果在野黨掌控國會的過半席次,也就是一般所謂的「朝小野大」(divided government),既然總統與國會議員有固定的任期,彼此只能在法案上相互拉鋸。在這裡,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長,具有組閣的權力,一個人同時扮演兩個角色。

  相對地,在內閣制之下,選民只有一張票,直接選國會議員,再由議員推舉總理來組閣(圖2)。由於總理的權力來自於國會,當然必須向國或負責。首先,就程序而言,執政黨必須獲得國會的過半席次,再不然,必須想辦法籌組聯合政府,否則,即使是國會中最大的政黨,少數政府(minority government)注定是短命的。再來,就實質而言,如果國會對於政府的施政不滿意,可以發動不信任案;當然,總理也可以直接訴諸民意而解散國會,進而要求重新舉行改選。不管是君王、還是總統,雖然元首在形式上有任命總理的權力,除非是在群龍無首的情況下,並沒有真正的實權。

  就形式而言,半總統制擁有總統制、以及內閣制的特色(未必是優點)。一方面,選民有票選總統、以及國會議員的權利;另一方面,國會所推舉的總理,必須由總統來任命(圖3)。由於兩位首長都具有民意基礎,就可能出現究竟誰的行政權比較大的爭議;尤其是在野黨掌控國會的情況下,總統考慮立法運作上的順暢,往往會任命對手為總理,也就是法國人所謂的「左右共治」(cohabitation),也因此有人主張半總統制的本質是「自動換軌」(alternation)。

  目前,採取半總統制的國家,並非只有當前的法國第五共和國,除了新興的民主國家,包括芬蘭、奧地利、冰島、愛爾蘭、葡萄牙、甚至於戰前的德國威瑪共和國,都可以歸屬於廣義的(generic)半總統制範疇。端賴各國憲政傳統的遞嬗,以光譜方式來描繪總統相較於總理的權力,可以分為強勢總統的支配(法國、俄羅斯),兩者分享權力(波蘭、烏克蘭)、以及虛尊元首(保加利亞、愛爾蘭)(Elgie, 1999: 4)(圖4)。

  即使以法國第五共和國(1958-)的運作經驗來看,雖然大體算是總統支配的半總統制,總統的權力還要端賴國會的席次,除了是否朝小野大,如果執政黨以國會最大黨來籌組聯合內閣(執政聯盟過半),到底與友黨的實力是否勢均力敵,也就是「對稱結盟」、還是「不對稱結盟」;另外,即使執政黨可以掌控國會,還要看內部是否具有凝聚力、還是派系傾軋(Elgie, 2003; 2009)(圖5)。

  我們可以看到,半總統制本身就具有相當大的異質性(heterogeneity),未必如Lijphart(轉引自Skach, 2005: 2)所嗤之以鼻的「空殼子」(empty cell),也因此,要探究半總統制,不能再侷限於立法與行政權的分合,而是要進一步觀察總統、總理、以及國會之間的三角關係(Wu, 2003)。譬如,Shugart與Carey(1992)根據憲法賦予總統權力,尤其是人事權的多寡,也就是總統任命總理的權力、以及是否有權要求總理下台(免職權),可以將半總統制區再細分為「總統式議會制」(presidential-parliamentarism)、以及「總理式總統制」(primer-presidentialism)。

  近年來,由於實務上可觀察的例子越來越多,學者的研究也跨出早期分類的框架,譬如Skach(2005)把威瑪共和國(1919-33)、以及法國第五共和國(1958-2002)的半總統制經驗,依據朝野政黨在國會的席次分布,概略分為無任何政黨過半(divided minority)、在野黨過半(divided majority)、以及執政黨過半(consolidated majority)三大類,來考察半總統制的穩定、或是治理。最壞的情況是沒有政黨掌控國會的過半席次,結合總統制朝小野大、以及內閣制少數政府的窘狀,總統往往會跳過國會、直接面對選民,結果是國會僵局、政府不穩、以及內閣頻繁改組(頁17-19)。
整體來看,半總統制既是雙元正當性、又是雙元行政,因此,相較總統制(雙元正當性、單元行政)、還是內閣制(單元正當性、單元行政),總統與總理之間的權力關係不確定,還必須取決於非憲政因素,包括政黨體系、以及執政黨內部的凝聚力。

貳、『中華民國憲法』的文本與增修條文

  由於『中華民國憲法』有「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文字、相關的官員施政報告責任/立委的質詢權、以及立法院可以使用覆議要求閣揆下台(第57條),因此,有不少人主張屬於內閣制。在威權統治時代,由於總統掌控黨國體制,憲法被束之高閣,究竟比較近似於何種憲政體制,也就沒有計較的必要。甚至於,坊間也有一種說法,當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之際(1972-78),總統蔣介石充分授權,可以說就是內閣制;相對地,當蔣經國真除為總統以後(1978-88),不論是孫運璿、還是俞國華,都只能算是言聽計從的幕僚長,此時,儼然就是實行總統制。表面上看來,好像可以因為總統主導行政與否的風格調整,似乎是相當具有彈性,不過,也因為又過於受到政治形勢左右憲法的詮釋,並不利民主政治所要求的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

  李登輝在1988年接任總統,開始以增修條文的方式進行一系列的修憲工程。原本的著眼點,主要是集中在如何提高政權的正當性,包括國會面全面改選(第一次,1991)、以及總統直選(第二次,1992);接著,漸次將重點放在有關憲政運作的調整,包括取消憲法第37條行政院長對於總統人事令的副署權(第三次,1994)、以及第55條立法院對於總統任命閣揆的同意權(第四次,1997)。其中,又以第四次增修條文影響憲政關係最為深遠,堪稱為「九七修憲體制」。

  經過九七修憲,總統任命閣揆不再需要立法院的同意,大大降低行政雙元的窘境。同時,第三次增修條文所增列立法院對於總統免職閣揆的限制(第2條、第3款),也在此回被取消。比較糾纏不清的是國會的限制性倒閣權(第3條、第3款)、以及總統的被動解散國會權(第2條、第5款),原本的用意是用來彌補立法院失去的閣揆同意權,卻被解釋為走向內閣制;由於國會在倒閣之後,可能面對被總統解散的命運,而且必須在六十天內重新改選(第2條、第5款),只能算是化解行政與立法僵局的嚇阻性機制,目標是馴服國會,很難就此斷定就是朝內閣制調整。

  在李登輝擔任總統任內(1988-2000),除了原來蔣經國政府留下來的閣揆俞國華(1984-89),總共任命了四名行政院長,包括李煥(1989-90)、郝柏村(1990-93)、連戰(1993-97)、以及蕭萬長(1997-2000)。李煥是過渡時期的人物,後來被列為非主流派。李登輝在1990年排除黨內的萬難,順利被國民大會推舉為總統,不過,黨內的非主流勢力已經儼然形成,他不得不忍氣吞聲,以杯酒釋兵權的方式任用郝柏村擔任閣揆,彼此貌合神離,甚至於有李登輝是「虎口的總統」的說法(上坂冬子,2001);此時,對於李登輝來說,制度根本不是問題,在野黨也相當友善,潛在的挑戰是閣揆背後的軍權陰影。

  在國會全面改選之後,也就是第二屆立委選舉(1992),雖然國民黨佔有國會絕大多數,不過,經過主流派與非主流派的鬥爭,內部已有濃濃的山雨欲來風滿樓氣氛。此時的政治體系雖然在形式上還是一點五黨制,不過,實質上已經是三分天下了;因此,連戰在1993年2月出任閣揆的同意權,是在民進黨的義助下,才保險過關的。由於國民黨內部因為接班問題衍生派系傾軋,進而導致必須仰賴在野黨來形成國會的最小獲勝聯盟,這樣的挑戰,已經逐漸浮現。

  在1993年8月10日,新國民黨連線割席絕交而去,另外成立新黨,在接下來的第三屆立委大有斬獲(1995);當時,國民黨雖然在形式上勉強保有國會過半席次,不過,國會的政黨板塊已經位移,恰好提供在野黨合縱連橫的機會結構。明顯面對實質不過半的挑戰,李登輝已經預見未來的閣揆同意權不會再是行禮如儀,為第四次修憲取消立法院閣揆同意權埋下伏筆。李登輝在1996年與連戰搭檔競選首度直選總統,雖然贏得過半的選票,不過,卻無法掌控國會的過半席次,因此,應該是擔心閣揆的國會同意權無法過關,要求副總統連戰留下來兼任,在當選連戰的請辭書上批示「著毋庸議」;隨後,經大法官會議解釋「並不合宜」,連戰被迫請辭。不過,李登輝既然有民意基礎作後盾,又成功拉攏民進黨主席許信良(1996-98)進行九七修憲,輕舟已過萬重山;在1997年接任閣揆的蕭萬長是沒有半點民意基礎的技術官僚,當然是要聽命於總統李登輝。

  早在1992年二屆立委選後、連戰組閣之前,作為最大在野黨的民進黨,當時由許信良擔任主席(1991-93),對於聯合內閣已經興致勃勃。其實,政治精算的結果,國民黨的主流派並沒有需要民進黨奧援的迫切感,只不過,對於民進黨的投懷送抱,李登輝並未拒人於千里之外。當時,民進黨主流意見是贊成護航連戰;當然,內部也有人主張與國民黨的泛非主流換票。

  接任黨主席的施明德(1993-96),也嗅出政黨板塊開始鬆動的契機,開始有第二波的聯合內閣之議;特別是在新黨由國民黨出走,讓台北市議會在1994年產生「三黨不過半」的態勢,施明德因此高舉「全民內閣」為次年立委選舉的主軸,希望以「大聯合政府」的方式來一圓入閣大夢。換句話說,「聯合內閣」是民進黨執政的終南捷徑。終究,國民黨還是取得過半國會席次,施明德轉而以「族群和解」來尋求與新黨進行「大和解」,提出合組「清流執政聯盟」,未果。正當民進黨與國民黨的關係稍有退卻之際,施明德又試圖在總統大選前運作「二月政改」,雖然立法院長改選以一票之差飲恨,卻也讓國民黨心驚膽跳、疲於奔命。隨後,施明德又蘊釀「六月政改」,拒絕連戰前去立法院接受質詢,最後,因為失去黨魁寶座而作罷。

  許信良在1996年回鍋入主民進黨中央,以台灣社會面對危機為由,主張以聯合內閣方式見習執政,「夜奔敵營」會晤李登輝,幫助國民黨化解民進黨與新黨再度連手爭取立法院長的危機;許信良甚至提出「政黨合流」的概念,主張國民黨與民進黨合組台灣黨,以便取得「社會主流價值的控制權至此,以聯合內閣的手段來達成執政的目標,已經蔚為民進黨的主流。」。

  在1996年底舉行的「國家發展會議」,也就是1997年修憲的會前會,民進黨方面由美麗島、以及新潮流兩個派系主導。表面上,正義連線/福利國系與黨內主流派的爭論主要在於執政途徑(單獨執政vs.聯合政府)、或是憲政體制(總統制vs.雙首長制)之爭,但是在陳水扁、以及謝長廷被納入修憲九人小組之後,黨內反對修憲的國代組成「推動總統制聯盟」頓失怙恃,只得把爭議點轉為「公投入憲」、以及「總統選舉方式採相對多數」,黨內部已經無人有與李登輝意志力對峙的企圖心。在1998年的三合一選舉,國民黨又回到不需民進黨伸出援手 。或許,站在李登輝的立場,兩者只是「合作」、而非「聯合」。終究,在李登輝總統任內,民進黨未能分到一杯羹,聯合內閣夢碎。

  由於李登輝總統具有選民的授權(mandate),當然是不甘當一個陽春的國家元首;話又說回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文本,行政院長既然可以當作方便的箭靶,或許比在總統制之下,老是要親自上線來得好。只不過,在鞏固黨內權力之際,原本一黨獨大的政黨體系有所丕變,面對在野黨的游擊戰術,不管是為了連戰樑身訂作、還是一勞永逸,李登輝與民進黨攜手合作,透過增修條文拿掉憲法賦予國會的閣揆同意權,應該是合理的選擇。由怒目橫眉的郝柏村、雙眉緊鎖的連戰、到展眼舒眉的蕭萬長,儘管國會秀場不斷,只能偶而發動立法院長改選的奇襲,已經無法撼動總統的威望。

参、朝小野大下的陳水扁政府

  自從鄭南榕在1989年,刊載流亡海外許世楷所草擬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在1990年代,已經至少有十部以上的憲草出爐(施正鋒,1995);陳水扁在2004年連任總統,正式宣示推動台灣新憲,又帶動綠色陣營另一波討論憲政體制的風潮。大體而言,獨派主張採取總統制,希望一個具有民意基礎的總統,能帶領大家完成獨立建國的任務。相對之下,主張內閣制的人,尤其是國會議員出身者,大致上是對於總統制「贏者全拿」的權力分配方式戒慎小心;當然,也有認為內閣制比較有助於權力分享、或是族群合諧。其實,當時眾人所在意的

  並不是憲政體制的優缺點,而是以台灣新憲來突顯『中華民國憲法』的不合時宜、甚至於象徵新國家的肇建。

  比較令人好奇的是,民進黨內部支持雙首長制者,並不算是少數。譬如林義雄在1989年帶回的『台灣共和國基本法草案』,其實是『中華民國憲法』的人權加強版;而民進黨為了參加國是會議所準備的『民主大憲章』(1990),則是『中華民國憲法』的精簡版。一直到由黃煌雄主導的人民制憲會議所通過『台灣憲法草案』(1991)、以及第二次台灣人民制憲會議所通過『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1994),才擺脫『中華民國憲法』的雙首長制框架,主張總統制(施正鋒,1995);不過,這兩個憲草其實是非主流人士結合社會運動的產物,與民進黨自來的主張有所距離。進入二十一世紀,陳水扁總統在下台前釋出制定新憲的風向球,有偏好內閣制的說法,是否為後日東山再起作準備,外人就不得而知。

  我們回顧民進黨近二十年來引領風騷的許信良、施明德、以及陳水扁三人,分別主張雙首長制、內閣制、以及總統制,恰好反映出他們在評估民進黨的實力後,對於如何進入體制、或是執政的制度性考量。對於持續主張雙首長制的許信良來說,除了心儀法國第五共和國的擘建者戴高樂,應該是認為唯一民進黨有可能入閣的方式,就是在國民黨進行清黨之際助一臂之力,或許可以獲得回報閣揆一職。施明德雖然也有類似的政治敏感度,不過,或許是立委出身,相信可以透過捭闔縱橫的能力來取得立法院的龍頭,因而堅持內閣制的立場不變。

  其實,陳水扁對於憲政體制並沒有特別看法。從民進黨在台北縣長選舉、以及自己在台北市選舉的經驗來看,只要泛藍分裂,在三分天下的情況下,民進黨的基本面雖然不如國民黨,還是有突圍的機會。在1997年的修憲過程,身為台北市長的陳水扁意興闌珊,只堅持總統選舉制度採取相對多數決就好,其他都是次要的。事後證明,純粹以選勝至上考量,陳水扁的盤算是正確的。

  陳水扁在2000年以相對多數(39.11%)贏得總統大選,馬上面對如何把選舉聯盟轉換為執政聯盟的現實,包括內閣的行政聯盟、以及國會的立法聯盟,尤其是三黨不過半的政治生態。另外,行政部門的整合,包括總統府、行政院、以及部會,也是必須從頭學習的課題。最後,如何協調府(總統府)、院(立法院黨團)、以及黨(黨中央)的政策,更是首度執政後不能避免的難題。

(一)三黨不過半下的立法結盟
  面對三黨不過半的政黨板塊,如果要形成國會的最小獲勝聯盟,就邏輯上而言,陳水扁總統有下面幾種可能的選項(圖6):

  由於國民黨在先前的第四屆立委選舉(1998)掌有國會過半席次,連戰主張依據雙首長制的自動換軌精神,要求民進黨讓出組閣權,也就是所謂的「虛尊元首」、或是「藍綠共治」。從陳水扁總統的立場來看,目前的九七體制已經相當擺脫內閣制的掣肘,如果交給國民黨組閣,豈不重回修憲前的老路子?同樣的,把內政交給國民黨籍的閣揆,也沒有道理:由於國會的生態並未因為總統大選而有所改變,否則,原本國民黨政府的閣揆蕭萬長就根本不用請辭在先,現在,選輸了總統,才又回頭來要求組閣權,表示不論大選輸贏,就是要憑著國會的優勢組閣。對於陳水扁來說,千辛萬苦所贏來的總統大選,豈可如此輕易將政權雙手奉給最大的競爭者?迨民進黨在第五屆立委選舉(2001),因為親民黨成立,漁翁得利,一躍成為國會的最大黨,國民黨才不再提主導組閣一事。

  往光譜的右邊移,是由民進黨主導「聯合政府」,選擇與國民黨當權派以外的政治力量來正式結盟,包括內閣人事分配、以及政策協調,也就是所謂的「黨進黨出」。如果是採取「綠藍配」,就是與國民黨的尊李派本土立委結合,譬如由黃主文、或是江丙坤擔任閣揆;如果是選擇「綠橙配」,就是透過立法院長的改選,結合親宋楚瑜的劉松藩、或是劉炳偉,拉下立法院長王金平,組成穩定的「立院多數執政聯盟」。不過,兩種選項都涉及職位分配的問題,以避免同志有「生吃都不夠、豈有晒乾」的報怨;從士氣正旺的民進黨角度來看,果真要以行政資源來壯大立法院的勢力,也應該是選擇帶槍投靠者,而非平白無故封官加爵。尤其是次年即將舉行立委改選,閣揆手握所有的國家資源,很難防止「獅子打天下、豺狼食羔羊」。當然,立場相左的在野黨也擔心,未經政策協調就貿然入閣,除了落人分贓、或是收編的口實,也會自毀立委改選的政黨藩籬,自是不可行。

  所謂的「大聯合政府」,是當年施明德提出來的建議,大體是仿效政治學者Arend Lijphart所揭櫫的「協和主義」(consociationalism)精神,主張國家面對國內外的重大挑戰,有必要把所有政治式勢力納入政府的重大決策,特別是針對具有高度爭議性的政策,包括修憲、核四、或是中國政策,應該是朝野共襄盛舉。當時,國民黨的江丙坤建議由各黨指派最優秀的人來加入內閣,看法相近。以「聯合共治、全民內閣」來取代「三黨不過半」、以「大和解時代」來合理化「大聯合政府」,除了突顯施明德自己的正當性,也表明了,即使國民黨獲得過半席次,民進黨也要入閣;問題是,要實踐協和主義,未必要組成大聯合政府,也可以採取體制外的協商、或是諮詢會議。

  退而求其次,「全民政府」刻意降低政黨色彩,強調跨黨派的施政;此外,又有不足為外人道的盤算,也就是排拒來自在野黨、或是非嫡系自家人的人事需索。陳水扁原先屬意由中研院院長李遠哲組閣,不果,轉而延攬前政府的國防部長唐飛擔任閣揆(2000),也就是向國民黨私下借將(黨務暫時停權),迴避了人事分配、或是政策協調的問題;基本上,這是一次與國民黨淺嘗即止的試婚,既有超越黨派的美名,又不用釋出內閣職位、或是作政策妥協。 至於「政策合作」,是指在立法院視議題與不同政黨作個案合作,只要不談尷尬的人事分配、或是基本立場等問題,都有聯合陣線、或是換票的空間。其實,在1990年代,由於國民黨的實質裂解,政黨體系走軟,國會早有「戰略三角」之勢,也就是雖然三股勢力彼此不和,三者都有進行短暫雙邊、甚至於三邊結盟的可能。這種且戰且走的議題式合作,雖然還有離間在野黨的可能,只能當作搭配性的漸近作為,未必能正面營造執政黨在國會的立法優勢,更不能有助於政策的全盤主導。陳水扁總統在2001年立委選舉前拋出「國家安定聯盟」的話題,雖說明言有決策的機制,只不過,定位看來仍然是經發會(經濟發展為委員會)模式,算是總統諸多顧問團之一,頂多只能對立委曉以大義;最壞的情況是淪為大拜拜的性質,幫政府政策背書;如果是以會養會,立委被灌水,當然缺乏加入的興趣。

  最後的選項是「選舉協調」,是指在提名之際,可以針對配合度比較高的現任友黨立委,禮讓某些選區、或是降低提名額度,刻意營造釋出參選空間的善意;另外,也可以作跨選舉的協調,類似公司之間的交叉換股,譬如在民進黨有待耕耘的縣市首長選舉讓賢,來交換立委席次;當然,總統也可以選擇對象站台,讓選民感受政府資源挹注的可能。只不過,政黨的實力完全表現在立委的席次,尤其是先前區域立委的得票率涉及不分區立委席次的分配,光譜上相近的政黨競爭特別激烈,錙銖必較,只能默許、不能公開為之。

  在民進黨執政八年間,陳水扁總統總共經歷了三屆立委選舉:在第五屆立委選舉(2001),民進黨在國會的席次雖然並未過半,卻是超越國民黨、首度成為最大黨;同樣地,在第六屆立委選舉(2004),民進黨還是國會的最大黨。一直要到第七屆立委選舉(2008),在國會減半、以及新選制之下,民進黨的席次大為縮減:不過,陳水扁政府此時已經進入看守階段,國會的席次多寡已經無傷大雅。

  整體來看,除了新手上路之際,陳水扁被迫使用李登輝的人馬唐飛組閣,接下來的幾任閣揆,雖然朝小野大的局面沒有變,都可以任用自己的人,不用再飽受同志的「胳臂向外彎」抨擊,這當然是要歸功民進黨已經成為國會的最大黨。其實,只要不是爭議性太大的法案,在親李登輝的立法院長王金平維持相當議事中立下,民進黨政府擁有雄厚的行政資源當後盾,當然有相當大的法案合縱連橫空間,伺機而動的「國安聯盟」機制已經游刃有餘。在全力拼連任的總目標下,陳水扁並未將法案列為施政優先,當然也就沒有聯合內閣的迫切性、更不用說採取任何「藍綠共治」的模式。在連任總統之後,陳水扁對於李登輝表現的時局關切,傾向於認為後者是在背後下指導棋,兩人甚至於公開翻臉,民進黨於是展開對台聯黨的蠶食鯨吞。 雖然為了2004年總統大選,「連宋配」終於形成,泛藍的立委總席次可以過半,不過,在單一不讓渡(single nontransferable-vote, SNTV)之下的立委區域選舉,與同路人的競爭不下於與敵人的廝殺,彼此還是有相當大的矛盾。對於民進黨政府來說,從國會的戰略三角來看,親民黨一成立(2000)就是第三大黨,可以扮演國民黨與民進黨之間的平衡者角色,以防止國民黨因為萬宗合流而再度壯大。在第六屆立委選舉(2004)過後,執政的民進黨即使獲得台聯的奧援,還是沒有辦法掌握國會的過半席次;民進黨如果想要取得立法上的最小獲勝聯盟,就國會朝小野大的現實來看,與親民黨作即興式議題合作,應該是當時合乎理性的政治運作。李登輝原本建議陳水扁與宋楚瑜見面(2005),也就是透過「綠橙和解」,配合溫良恭儉讓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坐鎮,來達到政局穩定的目的。顯然,已經連任總統成功的陳水扁認為,寧願在立場上做委婉的修辭性退卻,就是不願意釋出任何職位。

(二)行政部門的整合
  由於雙元行政的結構,雙首長制在先天上必須面對如何明確分工、以及有效協調的課題,特別是總統與閣揆之間的關係,到底是垂直隸屬、還是水平合作。此外,對於事務官而言,由於有兩個老闆,一個是直屬長官、另一個是頂頭上司,在雙頭馬車的情況,不管是立法、還是行政,下屬的消極不作為是可以預見的;在執政八年期間,民進黨一面摸索如何駕馭國家機器、一面嘗試馴化官僚體系,必須騎驢找馬、招叛納降。

  在陳水扁總統任內,總共換了六任(五人)行政院長,包括唐飛、張俊雄(2000-2002、2007-2008)、游錫堃(2002-2005)、謝長廷(2005-2006)、以及蘇貞昌(2006-2007)。大體而言,陳水扁遵循「總統負責涉外事務、閣揆負責內政」的含混憲政慣例。因此,當游錫堃得意忘形說出「飛彈打上海」的狠話,當然是撈過界;而謝長廷以為人民幣境內兌換是內外權限分際的灰色地帶,也是患了大忌;至於蘇貞昌大談「蘇修路線」,也是立即被陳水扁否認。即使是屬於內政範疇的重大議題,譬如核四,或是引起爭議的決策,譬如農漁會,最後,也都是要總統出面;誰是老闆,陳水扁總統的訊息很清楚。

  如果要考察陳水扁總統與行政院長之間的關係,最簡單的指標是閣揆任期的長短。唐飛內閣是外籍兵團,既然無力號召群倫、又在核四工程與總統看法相左,當然會被視為執政的「大石頭」而搬開。唐飛只當了137天的閣揆,就以身體健康為由請辭;對於陳水扁來說,算是「台灣之子」還「民主之父」李登輝一個人情債了。基本上,藍天綠地,唐飛除了在政策上與民進黨水土不服,在人事上也沒有多少主導權,算是最陽春的行政院長。

  任期最長的閣揆是游錫堃,由於民進黨剛打完第五屆立委選舉的勝戰,陳水扁自信滿滿的「戰鬥內閣」大致成型,除了由游錫堃出任行政院長外,內閣成員幾乎是由自己的台北市府團隊班底填滿,開始要為總統連任選舉佈局。我們可以看出來,新內閣是以陳水扁自己的嫡系為禁衛軍,再加上地方性的小派系宜蘭幫,然後以正義連線作下一層的護衛,進而留任中性的人士來鞏固本土的迷彩,同時以若干在野僱傭兵來點綴超黨派的面貌,最後再以李登輝的人馬充當國安、以及對外關係的炮手。游錫堃之所以出線,完全符合陳水扁對於閣揆的幕僚長期待。只不過,游錫堃對於「戰鬥」過度詮釋,在立法院作風強勢,並未有益重大法案的通過;此外,由於內閣引入不少自己的人馬,讓總統相當側目。

  張俊雄選後兩度臨危受命出任閣揆,任期僅次於游錫堃,與陳水扁的關係超越一般人所理解的密切。當初,張俊雄內閣之所以倉促上路,完全拜賜黨內其他派系對於唐飛政府的組成不滿;與其說總統對他完全信任,倒不如說福利國連線出身的他沒有威脅,當然,多少還有酬庸輔選汗馬功勞的考量,回報他在兩千年總統大選擔任競選總幹事。在第一次閣揆任內,民進黨打了一場漂亮的第五屆立委選舉(2001),張俊雄卻沒有被陳水扁留任,可以視為被總統推心置腹,哪裡都可以暫時擺著,隨時可以緊急召回,譬如擔任末代閣揆;不過,也可以解釋為沒有打天下的能力,注定只能當作無為而治的太平公,扮演的角色不外是慷慨聖誕老人,看不出有任何重大的政策作為。

  自來與陳水扁有瑜亮情結的謝長廷,任期不到一年,命運只比唐飛好一點。終於從總統手中接下閣揆的印信,謝長廷誓言以「共生合作」為基調、「協商對話」為模式,來組「安定內閣」,應該是要發揮他的柔軟身段、以及政黨協調的機智,特別是如何幫忙總統在立法院搭起溝通的橋樑。對於長期在野的民進黨來說,缺乏中央政府的歷練是最大的罩門,如果陳水扁再不安排謝長廷祖閣,很難不被解釋為刻意打壓,因此,高雄市長謝長廷北上組閣,也象徵著長扁和解的第一步。儘管謝長廷刻意延用游錫堃內閣人馬,以免樹大招風,不過,最後還是因為人民幣的境內兌換過於猴急,踩了總統的權限,再加上民進黨三合一選舉潰敗,既然黨主席蘇貞昌必須負責下台,游錫堃又替陳水扁成功取回黨主席位置,謝長廷不得不以預算覆議案不利而倉皇請辭下台。

  為三合一選舉失利而辭黨主席的蘇貞昌,終於如願以償當上行政院長。由於

與一再砲打中央的新潮流結盟,蘇貞昌一開頭保持相當低調的姿態;不過,內閣大幅改組、以及中國政策上的「蘇修路線」,還是可以看出強烈的企圖心。在藍營提案罷免總統、以及親綠學者公然逼宮之際,陳水扁選擇以「權力下放」來安撫蘇貞昌。在輸掉黨內總統初選後,錯估情勢的閣揆蘇貞昌不得不向陳水扁總統請辭;儘管如此,蘇貞昌的閣揆任期還是比謝長廷稍長。
民進黨執政的八年當中,由於朝小野大,陳水扁總統只能透過不斷更換閣揆主將與之周旋,始終無力在國會形成立法的最小獲勝聯盟。一切為了連任,總統負責統籌競選機器的運轉,而部會張羅挹注黨籍地方首長的活動經費。另外,在恐怖平衡的盤算下,唯恐旁人坐大,陳水扁讓同儕輪流擔任閣揆;假設院長把部會當作競選總統的銀庫,自然要找自己的人馬來坐鎮,管他是強制換頭、還是就地收編。不管是幕僚長、還是執行長,閣揆與總統看法相左,當然要悻悻然下台。

(三)府院黨的協調
  對於採取內閣制的民主國家而言,政黨與政府的關係有三種模式(圖7),包括「以政領黨」、「相互倚賴」、以及「以黨領政」,三者服膺的依然是政黨政治的原型,強調「政黨政府」的實踐;至於在採取總統制的美國,候選人各自有選舉機器,政黨只是選舉時期的標籤,一旦選上總統以後,政黨分離是常態。

  在過去,由於國民黨遂行黨國體制,黨政軍特文教集於一身,黨主席以中常會來貫徹其意志力,立法院實質上只是行政院的法制局,也就沒有協調的問題。李登輝在國民黨資歷原本不深,在1988年接任總統之後,宋楚瑜臨門一腳,才得以接掌黨主席,從此,展開「以政領黨」的努力;在國會全面改選之後,透過來自地方的本土派立委,他才漸次掌控黨中央。經過民選總統的洗禮,李登輝又與民進黨合作著手九七修憲;既然國民黨在國會又擁有絕對優勢,因此,不用太擔心法案被在野黨杯葛。

  整體來看,陳水扁的作法大致依違於「黨政分離」、以及「以政領黨」之間。就體質而言,民進黨比較像是反國民黨勢力的聯合陣線,而派系共治是最大的特色;只要兩大派系結盟成功,就可以掌控黨的機器、以及政策走向。而中常會就是黨內政治生態的縮影,重大決策必須由派系的合縱連橫來定奪,黨主席並不一

  定保證能一言九鼎;儘管如此,由於攸關立委等選舉的提名,每逢黨主席改選,還是派系之間兵家必爭。對於贏得總統的陳水扁來說,如果不能掌控黨主席,可能無法確保獲得連任的提名,因此,至少也要找一個親信來看守。

  在1996年總統選舉期間,彭明敏競選總部與黨中央的齟齬,也因此,陳水扁當年在競選連任台北市長之前,想到有助自己在平面媒體的曝光度(由地方版提昇到全國版),曾經考慮出選黨主席一職;後來是擔心遭人戴「歸碗捧」的帽子,才沒有參選。最後,沒有派系色彩的林義雄順利當選主席(1998-2000),才讓參選總統的陳水扁沒有後顧之憂。

  陳水扁當選總統之後,黨中央的立即功能是確保自己再度代表民進黨參選,接下來,才摸索總統府、國會黨團、以及黨中央的三角關係,具體而言,就是如何運用黨中央來駕馭派閥林立的立法院。就組織上而言,如果期待黨主席扮演協調整合的角色,不免有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嫌疑,因此,比較保險的作法,是由自己兼任黨魁、或是可以信任的人來擔綱。

  在襄助陳水扁贏得大選之後,林義雄功成身退,決定不再連任主席。林義雄所以急流勇退,除了結構性的因素制約,更擔心因為立場上堅持而被從政同志扣上「以黨領政」的大帽:如果行政部門的政策走向對於黨綱不置可否,黨中央又何必背書?再加上面對立委不斷的內造化喊話,無異是要把黨中央虛無化,所謂的「弱勢黨中央」彷彿是可有可無的政策研究中心,這種權責不符的夾心餅,豈是黨員直選出來的黨主席所願?

  謝長廷挾高雄市長之勢選上主席(2000- 2002),對於陳水扁而言,宛若芒刺在背;不管是總統與黨揆的午餐會報、還是九人小組會議,儘管沒有決策權,總

  是有分享權力的可能,當然還是要無疾而終。在謝長廷面對高雄市長連任之際,陳水扁順勢接任黨主席(2002-2004),改採「黨政同步」,黨章增加總統為當然主席的規定(第十五條之一),也就是在執政時期,黨主席由總統兼任,在野時期,黨主席再恢復黨員直選。大體而言,同志難以接受黨中央弱化為選舉的機器,卻也不願意造成黨職、公職雙頭馬車的困境,因此,才會有這樣的調整。

  陳水扁總統為了打破執政先前兩年的兩人三腳競走困境,改弦更張,嘗試由行政部門擔任後輪,再透過黨來協調國會貫徹行政部門的政策意志;在「黨政同步」的新架構下,陳水扁採取的「黨政合一」模式,就是徹頭徹尾的「以政領黨」。一心一意連任的陳水扁,除了要將黨中央納入競選機器的一部份,還進一步要政黨扮演行政與立法部門間的傳動軸,也就是黨(立院黨團)、政(總統府、行政院)之間的政策協調。此時,民進黨派系共治的傳統被陳水扁打破,黨中央已經沒有決策的角色。立法院內的黨內派系除了虛與尾蛇,就是伺機爭取三長職務,黨團頂多只剩下所謂的協調功能。不管是仿效國安會議的大溪會議(2002/8)、三芝會議(2002/9),還是執政興革會議(2009/1),頂多是盍各言爾志的,並沒有實際上的決策功能。

  既然總統不可能常駐黨中央,抄襲國民黨的三名副主席是名目上的三公,秘書長張俊雄便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宛若陳水扁派在黨內的另外一個幕僚長。秘書長的協調工作擴及立法、行政系統,甚至於國會黨團內部的運作,權責當然不再只是內務總管、或是扮演黑臉的喇叭手。中常會依然是派系角逐的場域,不過,絕對不會再是決策中心;陳水扁為了鞏固領導中心,以免不聽話的派系在中常會搗亂而有損天威,因此,又以總統所代表的民意至上為由,指定副總統呂秀蓮、行政院長游錫堃、以及總統府秘書長蘇貞昌為當然中常委。被閹割的中常會既然失去政策辯論的功能,當然不會有尋求黨內共識的功能。基本上,我們看到的是陳水扁將民進黨縮編,類似國民黨中央政策會。

  在陳水扁連任總統以後,民進黨對於他已無多大邊際價值,特別是自己有一套選舉造勢的模式,因此,黨中央到底還有多少競選機器的功能,都令人高度懷疑;既是食之無味的雞肋,總統當然要藉機金蟬脫殼。陳水扁總統在2004年底因為立委選舉挫敗請辭黨主席,接任的蘇貞昌又因為次年的三合一選舉不順下台(2005),到了2006年初,游錫堃終於繼任黨主席(2006-2007),其實是被視為陳總統派在黨中央的代理人。在民進黨進行總統初選的過程,游主席與陳總統之間開始出現若有似無的裂痕,只不過,已經無關緊要。

  陳水扁總統面對派系分享權力的挑戰,先是讓大家輪流當箭靶式的行政院長,再則指派代理人擔任黨主席,或是乾脆自己上陣就任,避免中常會上流彈四射。既然政黨已經虛無化了,就不用再煩惱散兵游勇在國會四處流竄。至於各種溝通平台,只不過是做做樣子罷了,事先既不討論、事後也不用知會,旋即乏人問津、不了了之。

肆、掌有國會絕對優勢的馬英九政府

  在馬英九總統的認知裡,目前的下的中央政府體制既非總統制、也不是內閣制,而是近似於法國的雙首長制;不過,他自己也「一直納悶,雙首長制能否

  好好運作」。他心目中的雙首長制,最大的特色是所謂的「自動換軌」,也就是說,國民黨在過去十年來,口中所說的「尊重多數」,不是指總統所獲得的票、而是國會的席次。因此,即使輸掉總統選舉,既然國民黨是立法院的多數黨,政權就要自動交給他們;相對地,如果馬英九贏得大選、又有國會優勢,順理成章,自然掌有組閣權。

  即使目前沒有在野黨挑戰國民黨政府組閣的正當性,不過,在過去兩年來,雙首長在先天上的制度性缺陷,也就是到底總統與行政院長之間的分工如何,還是不時出現。馬英九一上任總統就公開表示,在雙首長制之下,他會退居第二線、將第一線交給閣揆劉兆玄,由後者來對立法院負責。詳細看他的說明,就是由閣揆負責政策的規劃、以及執行,至於決策,當然是留給自己。說穿了,行政院長不只是總統的幕僚長、或是執行長,更是箭靶。這或許可以說明馬英九為何滿足現有的憲政體制,也就是出了是有人擔責任。

  另外一種解釋是總統負責「兩岸、國防、以及外交」事務,內政交給閣揆。問題是,有些國家大事並非可以明確歸類為內政、或是涉外事務。以去年八八水災是否接受美國援助、以及今年的美牛事件來看,不僅鬧得國內沸沸揚揚,連友邦美國也啼笑皆非,最後,終於以國安會秘書長蘇起下台交代,除了顯露出行政部門本位主義、以及缺乏水平聯繫的窘態,最大的盲點,是到底誰才是老闆、誰可以出面擺平的問題。

  同樣地,在馬英九總統上任不久,出現股票大跌不止的現象,趕緊找相關部會首長入府開會,引起輿論抨擊,質疑總統是否逾越憲政分際。最後,總統府發言人不得不書面解釋,總統只是「關心」、並未「指示」,也就是說,日常施政的權責在於行政院長、不在總統,這就是「二線總統」的真諦了。換句話說,即使是口口聲聲強調「尊憲」、以及「守憲」的馬英九總統,還是要不時擔心是否拿捏分寸得宜的問題,如果動輒得咎,那麼,民選總統的意義何在?難怪,先前接受「天下雜誌」訪問「二線總統是否為雙首長制的缺口」,他回答道:「我一直納悶,雙首長制能否好好運作?」(李雪莉,2009)
儘管馬英九在總統選舉中獲得大勝,新手上路,迭遭同志挑戰,內定行政院長劉兆玄(2008-2009)的組閣過程並不順利,經過幾波人事任命,內閣人選才總算全部出爐。吳敦義臨危受命組閣(2009-),人事主導權相當有限,除了一向由總統欽點的國防、外交、以及陸委會,馬總統的意志力更貫穿傳統上屬於行政院長的其他部會首長任命權,因此,吳內閣可以說是馬英九台北市長小內閣的加強版,原本就是班底當然要繼續留任,還要伺機遣人進駐八大部會。對於能言善道的吳院長而言,有馬總統穩住中央黨部,最大的挑戰應該是來自立法院,還是要靠總統以茶敘來跟黨籍立委搏感情。

  在威權體制時代,國民黨政府實施黨國體制,立法院淪為行政院的立法局,不僅予人不良觀感,也提供黨外勢力衝撞國會的正當性。馬英九既然獲得過半選民的支持,自然不願意恢復過去「以黨領政」的做法。那麼,政府到底要如何與政黨維持合理的關係?馬英九雖然不像前總統李登輝大膽採取「以政領黨」的做法,也說不出「黨政分離」的坦白話,更不像陳水扁拐灣抹角創造「黨政同步」的空談,不過,卻也直接表達對於「以黨領政」這個充滿污名化的做法敬謝不敏,也就是明顯表達不願意黨中央在背後下指導棋。吳伯雄當然聽得出來馬總統的弦外之音,卻又無法接受「黨政分際」的走向,因此委婉提出「以黨輔政」的新詞,聽來又有幾分媒婆告誡新人不可過河拆橋的無奈。因此,儘管他可以提醒內閣「政黨是永續經營」的道理,酸酸的說內閣表現不好就是黨的包袱,卻改變不了球已經傳到立法院的事實。

  儘管國民黨在立法院擁有四分之三席次,不過,對於重大法案的推動,不要說劉兆玄,連馬英九都未必能壓制這些擁兵自重的地方霸主。如果說立法院長王金平必須保持起碼的議事中立,而遊走兩岸的連戰位居三公之尊,舉目看來,似乎就剩下黨主席吳伯雄具有號召群倫的威望。當時,新手還沒有上路,國民黨立委就砲聲隆隆;而黨主席吳伯雄耳提面命準閣員,心中不可以沒有黨,擺明了就是要給馬英九下馬威。

  到目前為止,由總統馬英九召集的府院黨五巨頭「國政平台」會議,採定期每週一聚會模式,成員包括副總統、行政院長、立法院長、以及國民黨主席,商議國家重大決策。不管稱為「層峰會議」、「五人決策小組」、還是「五人小組會議」,外頭認為是最高決策小中心,其實,只能算是府院黨的溝通平台。由於納入黨魁,萬一擦槍走火,難免有「以黨領政」的嫌疑,譬如,如果黨中央堅持的黨意與總統背後的民意相悖,閣揆又如何自處?如果立法院以與行政院的看法相左,那麼,總統要扮演所謂超然的仲裁者、還是堅定自己派在行政部門的代理人?難怪,馬英九以「便當會」來降低任何決策的聯想。終究,馬英九總統兼任黨揆(2009-),這幾乎是無法避免的走向。

  眾所週知,馬英九是『中華民國憲法』的忠實信徒,對於七次修憲耿耿於懷;既然認為關鍵在於「行憲」,自然對於「修憲」、或是「制憲」戒慎小心,認為是更改國號、或是刺激選票的作為。他在五年前就說淂相當清楚,即使再次修憲,「怎能保證會修得比現在更好?」更何況,萬一條文變動過多,「憲法已經原味盡失,豈不是給民進黨一個更好的藉口,說那為何不乾脆弄個新的憲法算了!」(秦蕙媛、何孟奎,2005)。 馬英九總統在520就職兩週年之際,提出「創新強國」、「和平護國」、「憲政固國」等「六國論」,描繪他對台灣未來黃金十年的願景。我們可以看到,他對於當前憲政體制的運作,是保持「自我感覺良好」的態度,頂多只需要透過立法、釋憲、以及慣例三個途徑來推動憲政改革。換句話說,他對於目前的「九七增修條款體制」,大體已經認為遊刃有餘,不需要大費周章去發動修憲的工程。因此,雖然他承認社會上有調整憲政體制的各種聲音,包括走向總統制、或是內閣制,不過,頂多只含混答應成立「憲法評估小組」,提出適當的限制改革方案。

伍、結語

  自從李登輝總統開始實施憲政以來,大體有「總統主外交、閣揆管內政」的分工。民進黨執政時期,在內外分工的慣例下,儘管陳水扁總統在形式上不願踰越此種分野,以免遭到輿論、甚至於同志的撻伐,特別是「總統有權無責、閣揆無權有責」、甚至於「超級大總統」的非難。不過,到頭來,即使是內政,大家還是要陳水扁總統負一切責任;當議題鬧得沸沸揚揚之際,即使行政院長黯然下台,最後,還是要總統概括承受。

  馬英九總統認為先前八年之所以窒礙難行,是民進黨政府違反多數統治的原則,不願意交由擁有國會多數的政黨、或是聯盟組閣;言下之意,既然泛藍在國會掌有四分之三席次,當前行政與立法的多數黨一致,就沒有所謂的少數統治問題。這樣的詮釋,未必符合一般選民的理解,也就是總統是選假的。當年,陳水扁雖然在總統大選沒有獲得過半的選票,畢竟,在相對多數的選舉制度下,他還是取得選民的託付;如果大家認為這樣的制度不符大眾的期待,就應該立即發動修憲來調整,哪有選後才翻臉的道理?如果當年陳水扁總統交出組閣權,豈不表示,國民黨選贏、選輸都要組閣?天下哪有這樣的遊戲規則?這正好突顯當下的憲政體制有疏漏的地方。

  馬英九總統旋風上台,然而,不管天災、人禍、財經、還是外交課題,卻堅持退居第二線,甚至於被譏為「宅男」;然而,當總統對內政稍作關懷,又被馬上被質疑是否越權,進退失據、左右為難,這就牽涉到如何釐清總統與行政院長的權力關係,也就是制度面的問題。儘管馬英九在競選之際,承諾「實現權責相符的中央政府體制」,並沒有具體的內容。其實,他在五年前就說淂相當清楚,即使再次修憲,「怎能保證會修得比現在更好?」更何況,萬一條文變動過多,「憲法已經原味盡失,豈不是給民進黨一個更好的藉口,說那為何不乾脆弄個新的憲法算了!」然而,如果憲政體制未能釐清,民主課責(accountability)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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